2017 年政府预算公开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 号)文件精神,为方便社会公众对我市2017 年政府预算的理解和监督,现将有关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2017 年我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 3300.96 万元,比上年下降 18%。其中公务接待费 1046.3 万元,下降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03.28 万元,下降 24%;公务出国出境费 59.5 万元,下降 47%;公务用车购置费 91.88 万元,下降8%。
二、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各有特点。前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后者能够体现上级政府政策导向,便于监督检查。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老少边穷转移支付、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政策,按照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要求,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2016 年,中央和省对我市共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112.81亿元,增长 11.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 72.84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 39.97 亿元,一般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比重达到 64.57%。
三、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6 年,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我市通过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置换存量债务、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等方式积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止 2016 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限额 146.2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108.7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7.5 亿元,其中:市本级 72.53 亿元,占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 49.61%;13 个县(市、区)(不含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 73.67 亿元,占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 50.39%。我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推动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一是解决“怎么借”的问题。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我市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政府举债采取发行政府债 券的方式进行。二是解决“怎么用”的问题。各级政府举债 必须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 预算管理。政府债务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或置换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三是解决“怎么还”的问题。 各级政府是本级债务的风险处置及承担主体。对债务风险高 的县(市、区)要进行风险预警或提示。四是解决“怎么管” 的问题。各级政府是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 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精打细算用好债券资金
2016 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两批置换债券和一批新增债券,其中:置换债券 209671 万元,市本级使用 107038 万元,县级使用 102633 万元; 新增债券 17 亿元,市本级使用150101 万元,县级使用 19899 万元。置换债券用于归还债务本金,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公益性项目支出。
(三)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省财政厅核定的我市政府债务限额 146.2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108.7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7.5亿元)。在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市财政局依据 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债务余额情况以及 2015 年地方地方政府债务发行情况,提出了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已下达各县(市、区),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举债规模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四、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长治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了由起步探索逐步向深化实践阶段的转变,具体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有效运用信息系统
一是及时优化升级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运行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向软件技术服务商提出新的使用需求,使我市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操作功能得到优化改进。二是加强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局机关和全市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绩效业务知识和信息系统技术操作培训,使各部门各单位基本掌握预算绩 效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技能。三是信息系统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市本级利用信息系统填报、审核绩效目标,效果明显,2016 年市直各部门(单位)利用信息系统报审预算绩效目标 578 个,涉及资金 32.33 亿元;引导预算单位首次在信息系统中对 2015 年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价,通过 信息系统已上报自评报告 666 份,涉及财政资金 27.4 亿元。四是实现绩效管理信息化全覆盖。全市 14 个县市区在市财政局先行先试的成功带动下,全部建立并有效启用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在我省全市域实现绩效管理信息化全覆盖。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2016 年 11 月,中国财经报记者李忠峰专程到我市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访,我们合作撰写《山西长治聚财与支出并重》和《要花尽量少的钱 办更多更好的事——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纪实》,在《中国财经报》连续进行了宣传报道;在《财政监督》刊发了《预算绩效前评价思路与方法探析—以山西省长治市水利工程项目为例》,对我市的前评价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报道。全年共向省厅报送我市工作推进动态信息 10余篇,及时报告了我市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此外,通过“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远程教育网”对市、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分五期对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自评价业务培训;邀请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就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跟踪监控和结果应用做了专题辅导讲座。
(三)绩效运行监控取得实质性突破
制定出台了《长治市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市本级对 578 个项目进行了普遍跟踪,资金总额 32.33 亿元,其中对 265 个绩效运行有可能偏离目标的项目,提出了监控预警或询问。市本级还对 2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跟踪,并且都完成了跟踪分析报告。
(四)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自评价工作取得新进展。2016 年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对 2015 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所有财政项目支出都要进行自评,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二是重点项目评价提质增效。2016 年对 36 个 100 万元以上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 13.31亿元,占市本级项目支出 39.21%,高于上年 1.5 个百分点。在扩大评价范围的同时着力提升评价质量,精选评价项目,精心组织评价。三是深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2016年,在 2015 年五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基础上,试点范围扩大到 10 个部门。四是首试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在对 “长治市 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同时,对其政策实施效果开展了绩效评价。
(五)把结果应用落在实处
一是建立报告、反馈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绩效评价汇总报告,分别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报告,作为领导决策的参考依据,并将评价结果全部向被评价单位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进行了反馈,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市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结果调整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