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

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

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16日在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长治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请本次大会审议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顺应经济发展低位运行、稳步向好的积极态势,主动作为,砥砺奋进,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抓收入,强管理、推改革,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市政府于3月汇总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9月份,经省政府2016年第128次常务会同意,省财政厅调整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调整后,当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98亿元;支出预算由208.77亿元调整为249.89亿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结算事项变动)。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53亿元,为预算的100.54%,同比增长2.17%。收入实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市经济稳中向好,特别是煤炭价格上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34.34亿元,为预算的93.78%,同比下降2.99%。其中,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农林水、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195.03亿元,占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55亿元,全部结转为下年支出。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5.09亿元,为预算的104%,同比增长6.66%。其中:增值税完成24.63亿元,同比增长89.35 %;营业税完成7.7亿元,同比下降46.19%(增值税大幅增长和营业税大幅下降均由“营改增”改革政策所致);企业所得税完成5.9亿元,同比下降35.02%;个人所得税完成2.04亿元,同比下降17.9%;资源税完成8.73亿元,同比增长7.64%。

非税收入完成33.43亿元,为预算的94%,同比下降5.5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43亿元,同比下降57.6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23亿元,同比增长36.48%;罚没收入完成6.4亿元,同比下降34.59%;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完成2.67亿元,同比增长89.0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0.28亿元,同比增长333.62%。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含上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35.9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71%,同比下降4.51%。其中: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6.23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12.17亿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34亿元,抚恤及退役安置等支出2.65亿元,企业改革支出2亿元,就业补助支出2.26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27.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23%,同比下降1.2%。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支出14.34亿元,公立医院支出3.4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75亿元,计划生育支出1.63 亿元。

●教育支出执行45.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7%,同比下降1.13%。其中:职业教育支出4.06亿元,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进修培训等支出1.09亿元,普通教育支出35.29亿元(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

●科学技术支出执行3.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74%,同比增长118.02%。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7193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5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6.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81%,同比增长2.49%。其中:文化支出2亿元,文物支出1.32亿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49亿元,体育支出605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6.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76%,同比增长5.79%。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1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51亿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4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执行5.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6.77%,同比下降5.86%。其中:污染防治及减排支出3.67亿元,退耕还林支出 4290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2754万元,自然生态及天然林保护支出3053万元。

●农林水支出执行32.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31%,同比增长1.48%。其中:农业支出9.45亿元,水利支出5.3亿元,林业支出4.27亿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1亿元,扶贫支出6.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2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执行9.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03%,同比下降11.03%。其中: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支出 4.0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66亿元。

其他科目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58%,同比增长10.14%;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3.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5%,同比增长9.22%;交通运输支出执行6.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13%,同比增长4.6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3.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51%,同比下降2.5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31%,同比增长4.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3.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1.12%,同比下降71.8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68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7%,同比下降28.68%。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市政府于5月份将市本级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9月份,省财政厅调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市级收入计划随之调整,调整后,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5亿元;支出预算由46.11亿元调整为51.59亿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结算事项变动)。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6亿元,为预算的99.84%,同比下降2.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6.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49%,同比下降8.02%。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县级上划市级收入完成23.41亿元,同比增长4.93%。

本级收入完成8.19亿元,同比下降18.3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17亿元,同比下降73.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亿元,同比下降4%;罚没收入完成7649万元,同比下降69.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84亿元,同比增长200 %。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含上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6.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27%,同比下降5.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1.69%;教育支出执行7.34亿元,为调整预算100%,同比增长8.99%;科学技术支出执行2060万元,为调整预算90.15%,同比下降 24.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8%,同比下降20.61%;城乡社区支出执行 4.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同比下降45.87%;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6.53%,同比增长41.16%;农林水支出执行2.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68%,同比增长48.41%;住房保障支出执行 2.55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21.81%。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4.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95%,同比增长21.36%;公共安全支出执行 5.29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5.87%;交通运输支出执行 2.09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77%,同比下降25.7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 85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7.65%,同比下降40.4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7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86.59 %,同比下降 1.7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 48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3.19%,同比下降58.4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8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 76.58%。

3.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中央和省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 112.81亿元,同比增长11.2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2.84 亿元,同比增长17.69%;专项转移支付39.97亿元,同比增长1%。一般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为64.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94亿元,为预算的73.23%,同比下降22.24%;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2.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22 %,同比增长5.9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9亿元,为预算的 30.41%,同比下降63.27%(主要原因是国土收入减少及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 8.65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06%,同比增长63.67%。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7 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9.54亿元,为预算的103.45%,同比增长3.3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 72.25 亿元,为预算的 97.44%,同比增长9.75%。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45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0.79亿元,为预算的104.32%,同比增长2.4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 57.76 亿元,为预算的98.72%,同比增长10%。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 66.45亿元。

(四)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强化预算法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以及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职能筹资融资,支持发展坚强有力。各级进一步增强“大财政”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整合、抓帮扶、抓融资、抓落实,破解资金瓶颈问题,加大力度培育财源,涵养税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先后整合资金1亿多元,设立了企业发展资金;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项支持民营经济;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加大融资力度,认真落实“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中小企业“联保贷”和担保贷款政策措施,累计融资26亿多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进PPP模式试点,共征集上报PPP项目85个,筛选录入项目库32个,财政部示范项目污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和省级示范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完成政府采购,职教园区和文化场馆项目有序推进;成立市政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美丽乡村建设投资发展管理公司3个融资平台,累计融资5亿多元,支持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为财政收入增长夯实了财源基础。

千方百计加强征管,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2016年,全市经济形势虽然向好,但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税源基础很不稳固,实现收入目标困难重重。面对困难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坚持早抓、抓早,持续加强上下协调,加强内部沟通,加强财税协调,突出典型带动,定期召开市县财政协调会,精细分解收入任务,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狠抓小税种和非税收入征收,想方设法强征管、抓收入。特别是第四季度,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新六抓”,争取新突破,全力抓调度、抓盘活、抓绩效、抓内控、抓典型、抓平台,冲刺全年工作目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保证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衡入库、平稳增长,保证了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名列全省第3。

  统筹财政支出管控,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各级积极采取措施,主动作为,加强管理,盘活存量,统筹安排,确保市委重大决策落实的支出和各项重点支出,并兼顾其他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取得了财力比前几年虽有减少,但保障能力却有所加强的积极效果。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34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95.03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3%。除满足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城市建设等民生基本保障和既定政策落实外,还确保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的支出,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确保了各单位急需的、紧要的支出,社会各方面都比较满意。

坚持不懈开拓创新,财税改革稳步推进。各级认真落实上级改革精神,坚持不懈深化改革,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积极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将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性基金列入了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取消了教育、支农、科技等重点支出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挂钩,一律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和财力水平,安排重点支出预算;三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初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了滚动预算、中期预算编制工作;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了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五是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及时调整市与县增值税收入划分办法,先后两次对省与市、市与县“营改增”收入进行调库,保证了体制调整后各级收入平稳入库。六是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市级盘活存量资金及结转政府性基金达到3.3亿元,有效弥补了财力缺口。七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涵盖各行各业的各类预算支出绩效指标7000余个,实现了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全覆盖,市级通过信息系统报审预算绩效目标415个,涉及资金22.85亿元,36个重点评价项目全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在促进发展、组织收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障民生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有限、增速较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融资平台刚刚起步,融资力度和规模亟需继续加大;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财政支出进度还需要改进和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加大力度,认真应对,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化解难题,推动进步。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创优发展环境之年。编制好2017年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对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个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2017年预算安排原则

2017年,财政减收增支因素不容忽视。一方面,受经济增速缓慢、企业效益欠佳和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难度较大;另一方面,财政刚性支出居高不下,尤其是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公车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暖费提标以及改善民生保障等必保支出增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必须创新思路,加倍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和预算执行工作。因此,在编制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时,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做实打足财政收入。既考虑了我市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工业经济持续回升的积极因素,也充分考虑了“营改增”后收入划分调整、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影响。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十二字”工作要求。合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地适应推进供给侧改革和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五是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政府举债融资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2017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8.53亿元,与去年持平;经综合考虑2017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力争增长1.6%,达到100亿元。作出这样的预期,主要考虑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炭、钢铁、焦炭等能源及初级产品价格大幅上涨,2017年全市经济增长有望继续企稳向好,逐步接近合理增长区间,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支撑,考虑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要求。这一收入预期与全市经济增长预期是基本匹配的。

全市当年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67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亿元,增长3.42%;公共安全支出11.56亿元,增长12.67%;教育支出 41.03亿元,增长12.52%;科学技术支出1.74亿元,增长9.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6亿元,增长 2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6 亿元,增长11.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亿元,下降0.13%;节能环保支出1.73亿元,下降23.69%;城乡社区支出 5.42亿元,下降13.9%;农林水支出13.5亿元,下降 7.24%;交通运输支出1.17亿元,下降 62.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01亿元,下降71.41%;住房保障支出 5.27 亿元,下降0.25%。上述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预算后,将汇总各级预算,连同上年结转等支出,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增长12%。其中:县级上划收入25.09亿元,增长7.2%;本级收入10.33亿元,增长 2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9.49亿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42 亿元,各项结算补助11.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可动用的专项资金结余2.47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亿元,增长17.62%;公共安全支出3.22亿元,下降 5.76%;教育支出 6.52 亿元,增长12.9%;科学技术支出1895 万元,增长3.4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亿元,增长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亿元,增长133.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 亿元,增长3.36%;节能环保支出 4922万元,下降29.72%;城乡社区支出1.33亿元,下降 11.48%;农林水支出2.17亿元,增长7.51%;住房保障支出1.64 亿元,下降17.37%。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3221万元,同比下降2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0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1046万元,下降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5万元,下降26 %。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3.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7.7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7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4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06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137.76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9.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33.28亿元。预算收支相抵,结余4.48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4.57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9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3.73亿元。预算收支相抵,结余0.84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已编制成《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交本次大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今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较早,省财政厅目前尚未确定各市债券规模。考虑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并经与省财政厅沟通,我市拟安排置换债券23亿元,其中市级拟使用9.77亿元,专项用于归还当年债务本金及以后年度的高息债务;拟安排新增债券20亿元,其中市级拟使用18.99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扶贫开发等公益性项目。新增债券额度待省财政厅正式下达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7年,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发展,涵养税源,又用活财政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认真落实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推进转型发展。围绕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抓手”“三大支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支持打造“六大工程”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放水养鱼意识,继续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和其他已出台的减负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融资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做大市政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市美丽乡村建设投资发展管理公司3个融资平台规模,支持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三去一降一补”。继续认真落实“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中小企业“联保贷”和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有效解决资金难问题。大力推广PPP模式。加快推进PPP示范项目建设,将财政补贴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变“补建设”为“补运营”,兑现对社会资本的承诺,增强PPP项目吸引力。继续加大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主动向中央和省反映我市经济财政运行困难,密切跟踪中央和省政策制定、资金分配情况,认真做好上下对接和政策资金配套衔接等工作,争取中央和省在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美丽乡村建设和“去产能”奖补资金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多的支持。

(二)高度重视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收入预期目标。继续把组织收入作为工作重点,坚定不移狠抓收入,努力实现收入预期目标。一要继续强化“财税一体”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税务、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收入征管,牢牢掌握好抓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二要创新抓收入工作机制。在精细分解收入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的基础上,要确定专人跟踪监测,紧盯税收大户。同时全面清收欠税,加大小税种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三要继续狠抓非税收入。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力度;积极协助煤炭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最大限度清缴历年欠缴煤炭资源价款。四要保持良好的抓收入工作状态。牢固树立“抓早、抓常”意识,坚决防止抓收入工作时紧时松现象,切实做到收入征管常抓不懈,力争各月收入基本均衡入库。

(三)立足基本促进社会公平,量力而行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把保基本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实打足民生领域支出预算,优先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政策,优先补齐民生短板。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围绕“健康为本、教育为基、就业为重、产业为要”的基本思路,精准测算安排扶贫资金,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市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作,加大融资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力推动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改革财政支农投入使用机制,把支持的重点转向农业转型升级,增强财政资金吸引带动效应,形成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协同投入“三农”的格局。优先保障各项基本民生支出。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守住底线,突出重点,下大力气做好兜底性、基础性和发展性民生工作。

(四)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到位率。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把支出进度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方面让各部门充分认识支出缓慢,特别是项目资金支不出去是部门的责任,从根本上改变资金支不出去是财政部门责任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一经下达能够立即执行,提高支出执行到位率。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者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要及时收回,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从根本上解决一方面财力紧张、一方面支出缓慢的问题。

(五)创新财政管理机制,继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通过规范和加强管理,实现财政资金高效流动、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一要认真贯彻《预算法》。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财政工作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二要加强内控管理。把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和关键节点结合起来,厘清责任边界,综合运用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等方法,对资金分配、运行全过程进行监控,努力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三要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绩效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在资金安排上要优先考虑、优先保障,对忽视绩效、造成资金浪费的部门在资金安排上要大幅核减,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四要保持库款合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的衔接,对存量资金较多的单位或项目,要相应压减预算规模。五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新增债券要严格限定在公益性资本支出范围。六要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财政监督检查要更加注重服务财政改革发展,更加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加强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六)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创优财政环境。按照“全面创优发展环境年”部署,深入持久地开展一场由表及里、入木三分、破立并举、系统全面的“环境创优革命”。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分解,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创优财政环境。要围绕“如何创优财政环境”这一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创优环境”大讨论,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目标清单、创优清单,努力对标一流、争创一流,把解放思想、创优环境扎扎实实开展起来,为全市打造革故鼎新的思想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开放现代的创业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生态环保的宜居环境作出贡献。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时代要求,把握形势机遇,乘势而上,敢于拼闯,争取以更好的成绩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创优发展环境,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