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此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0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督促落实信息公开任务。今年,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条例》准备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制定《长治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各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全文电子化,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我局贯彻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关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办法规定、方案草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其次,也存在内容较单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不足。

(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局要加大通过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视程度,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力度,丰富适合广大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便民性。

(三)工作机构需要进一步健全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局部分职工对其认识不深,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因此,要加大对我局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六、改进措施

(一)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公开的界定,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公共查询点

增加公共查询点,充分互联网公开政务信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我局政务信息。

(三)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组织专职信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组建高素质、高效率的信息队伍,积极发布政务信息,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