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我局在总结以往经验,向先进单位(部门)学习的基础上,政务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现将此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1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开制度,加强了宣传和培训工作,并深入督促落实了信息公开任务。2011年,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府部门动态30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市民可直接到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3、咨询处理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接到咨询处理3条,逐一进行了答复。

4、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5、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以来,市安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由本机关产生的信息。

    (一)存在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公开的界定,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公共查询点

增加公共查询点,充实互联网公开政务信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我局政务信息,对现有门户网站改版升级。

3、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组织专职信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组建高素质、高效率的信息队伍,积极发布政务信息,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