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17〕3号)和《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检验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实效,提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6月份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等活动,切实督促指导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不断完善各项预案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有关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完善本企业应急演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应急演练主体责任,制定详细可行的演练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演练程序,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演练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本辖区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不少于2次的规模以上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及情况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并有专人负责落实。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总结评估机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的规定,在应急预案演练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撰写评估报告,分析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使预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应急演练不走过场、不留于形式。同时,市局将适时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交叉观摩,相互学习借鉴,真正达到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实际效果。
三、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整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专人负责,按时上报。各县市区要高度统计上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汇总本辖区应急演练有关情况,并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11时前以书面形式将应急演练有关资料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上报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长治市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长治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2次规模以上演练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演练资料;
(三)2017年全年演练计划。
联 系 人:孙 勇
联系电话:3081050
传 真:3081211
附件:1.长治市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基本情况表
2.长治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2次规模以上演练情况统计表
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