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安监发电〔2017〕16号)转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做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情况,要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应指信息〔2015〕1号)有关要求,于2017年7于3日前将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总结和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市已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周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务必于每周四12时前将专题行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专题行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执法检查、应急救援队伍比武竞赛等)、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 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内容上报至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家专题行活动(安组委办〔2017〕5号)文件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长治市安全生产信息网下载。

  三、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专题行活动,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实效。此项活动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市局将对专题活动的开展及资料上报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联 系 人:孙  勇   18534589933

  联系电话:3081050  传真:3081211

  电子邮箱:czyjjy@163.com

  附件:1.专题行动活动情况统计表 

        2.晋安监发电〔2017〕16号 

  

 

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