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新高潮,市安监局迅速响应我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安排,于12月4日在八一广场设立展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