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煤县、区应急管理局,市直各煤矿:
为深刻汲取沁源县留神峪煤矿“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解决近期日常监管和调度值守发生的部分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及煤矿监控值守力量薄弱、制度体系不健全、数据上传不规范、传感器命名设置不标准、报警信息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流程不规范、闭环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数据上传、报警处置、信息报送全流程工作,不断提升煤矿安全重大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岗位值守制度
(一)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各煤矿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要求,设立专门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系统运维、设备检修、日常值守专职人员,所有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岗在位,满足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工作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必须强化调度值守队伍建设,配齐专职调度监控人员,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规范。
(二)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各煤矿必须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长治市煤矿预报警分级汇报处置管控制度》(见附件1)修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应急处置、分级管控、监控数据分析研判、设备运维台账管理等制度,细化监控岗位责任制、值守操作规程、设备故障处置流程。对系统运行异常、设备故障、数据中断、传感器报警等全部问题实行台账化、闭环式管理,做到有记录、有处置、有复核、有销号。
二、严把数据质量,规范系统数据上传管理
(一)统一传感器命名标准。全市所有煤矿各类传感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及矿安晋〔2023〕161 号文件规定规范安装、正确命名。
1.环境类传感器统一命名规则:具体工作面名称或地点名称 + 传感器类型。
2.通风设备开停传感器统一命名规则:具体风井名称或用风地点 + 设备编号 + 开停传感器。
所有设备命名必须精准、唯一、规范,严禁笼统命名、错误命名、重复命名。切实加强煤矿监测监控数据全流程管理,从严规范矿端采集上传、市县两级数据流转工作,杜绝数据颠倒、传输错位失真问题,防范出现漏报警、误报警,确保预报警数据真实可靠。
(二)保障数据实时在线。各煤矿必须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全天候24小时实时、连续、稳定上传至市、县两级瓦斯监测监控平台,严禁人为断传、屏蔽数据、篡改参数、离线运行。
三、规范报备流程,严格分级应急处置
(一)计划内作业报备管理。煤矿开展主通风机反风(切换)测试、井下爆破作业、传感器调校、设备测试、传感器更换等计划性作业,严格执行分级报备制度。
1.市直煤矿及其他县区(除上党区、襄垣县、武乡县外)煤矿,必须于作业前一天18时前,在市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完成线上计划录入报备。
2.上党区、襄垣县、武乡县辖区煤矿,作业前一天16时前,完成《XX县区煤矿提前上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2)审批上报;须经属地应急管理局审核汇总后,当日18时前上报市综合应急信息调度中心(待后期接入市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后,全部按新标准执行线上报备)。
3.如遇上级检查临时测试、故障传感器紧急更换等临时性作业,须提前半小时完成紧急报备,流程参照计划作业执行。
所有报备工作严禁 “报长做短、虚报计划、不报作业”,确保作业计划与现场实际完全一致。
(二)异常报警信息报送。各煤矿调度值守人员发现系统报警、数据中断、设备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现场核查、启动处置流程,并第一时间电话上报属地应急管理局。县区应急管理局接报后,立即督导矿方落实管控措施,须在5分钟内电话上报市综合应急信息调度中心。
(三)异常报警信息处置。如监控报警达到《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红色预警等级的,各煤矿必须第一时间撤出受影响区域的作业人员,精准核实现场危险区域、作业人数、报警原因及风险态势。严格执行“初报+续报”汇报流程,报送内容严格按《长治市直煤矿和县区应急管理局信息汇报模板》(见附件3)执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须在15分钟内响应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第一时间填报报警原因、防范措施。
报警处置完毕后,各煤矿须及时填报《长治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表》(见附件4),县区煤矿须经县区应急管理局审核签字后上报市局,原因填报真实准确,措施制定科学合理,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考核问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全面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监控系统 “超前预警、精准防控” 作用,从源头防范化解瓦斯超限、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
(二)严格属地监管。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先期处置职责,做好辖区内所有煤矿的风险前期监测预警、人员撤离、事故原因核实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煤矿预报警分级汇报处置管控制度》,规范执行“蓝、黄、橙、红”四级分级管控处置流程。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市级统筹督导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完善煤矿监测预警体系,全力筑牢煤矿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常态监管。自2026年9月起,市局将实行月度全市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区、市直煤矿监控数据质量、报备规范性和报警处置时效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排名通报,并抄送市政府,针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从严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专项自查整改,健全制度、补齐短板、规范流程,全面提升全市煤矿安全监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联系电话:0355-2023084,电子邮箱:yj2023084@163.com。
附件:1.长治市煤矿预报警分级汇报处置管控制度
2.XX县区煤矿提前上报材料汇总表(包含“三闭
锁”或调校、传感器更换、切换主扇及其他操作、爆破计划、瓦斯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总表)
3.长治市直煤矿和县区应急管理局信息汇报模板
4.长治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表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1.附件1 长治市煤矿预报警分级汇报处置管控制度.docx
2.附件2 XX县区煤矿提前上报材料汇总表.xls
3.附件3 长治市直煤矿和县区应急管理局信息汇报模板.doc
4.附件4 长治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表.xlsx
5.发文解读.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