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夯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300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持续深入推进“体检式”精查工作,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和省政府“五不为过、五个必须”要求以及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安排部署,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推动企业健全完善“2+3+N”工作机制为途径,坚持不懈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通过持续深入推进“体检式”精查,倒逼企业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统筹推进非煤地下矿山企业“体检式”精查和其他重点工作,做到互不干扰、协同进行。
(二)坚持标本兼治。在“体检式”精查工作中,既查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短板,也查作业现场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科学的整改建议或方案,并提出长远安全发展建议。
(三)坚持全面覆盖。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对非煤地下矿山全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到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不放过、基础建设落实情况不放过、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不放过,确保检查质效。
(四)坚持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矿安〔2024〕4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三、安排部署
新一轮“体检式”精查工作,自2024年10月起至2025年8月结束,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分级属地“体检式”精查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全面自查。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主动对照“体检”内容,积极开展全面自查,每半年开展1次自查工作,并按要求编制自查报告,于2024年11月底前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报告一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
(二)市县全面“体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非煤地下矿山企业“体检”综合指导工作,采取分级属地、重点检查的形式(具体精查实施名单见附件)。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调度,选聘高水平专家,扎实有序高质量推进“体检”工作,确保于2025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所有正常生产建设非煤地下矿山企业“体检式”精查全覆盖。
(三)市级督促指导。市级将成立“体检”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区非煤地下矿山“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查评估各县区“体检式”精查报告,不合格的要推倒重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体检式”精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此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严格工作措施。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对“体检”发现存在威胁人身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挂牌督办;对存在其他隐患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一律顶格处罚;对矿山自查发现、主动报告并积极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对安全隐患假整改、假落实的进行严肃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定期报送信息。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对“体检式”精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责成专人于每月29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平鸿宇,0355-3893982
附件:1.长治市XX矿“体检式”精查报告编制提纲
2.全市非煤地下矿山“体检式”精查工作情况表
3.精查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名单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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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件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