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安全风险防控专班、专家帮扶专班,市直监管煤矿:
我市煤矿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工作从去年4月份开展以来,市县企三级按照“上下联动、分级预警、分层管控、闭环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持续改进,在促进煤矿安全超前防范、提前管控,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近期出现了安全风险预警数量减少、质量不高、机制不顺、响应失当,以及数据来源单一、信息共享不足、预警发布滞后等情况,导致风险监测预警不及时、不准确和不科学,影响煤矿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有序运行。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末端治理向事前预防、隐患治理向风险治理“两个转变”,夯实煤矿安全风险预判预防、预警管控、隐患高质量整改“三道防线”,构建安全风险预警管控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矿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煤矿安全风险预警管控例会制度,及时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6月起,由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专班牵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安全风险预警运行情况,调度重点县区、重点煤矿风险预警管控工作,综合分析风险预警体系运行状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实行风险预警多点触发制度,拓宽风险监测感知渠道
在巩固现有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强化煤矿五人小组、驻矿安检员风险预警主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风险来源,将专家会诊、煤矿自报、社会举报的风险信息一并纳入预警管理平台,构建多渠道监测、感知、预判、预警机制。一是充分应用专家会诊成果。凡应急部门开展的煤矿专家会诊,由牵头组织会诊的业务科室和专家服务专班第一时间将其出具的会诊报告提交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由中心梳理后纳入系统管理;二是鼓励煤矿主动上报风险。将企业自行预判、研判和感知到的风险上报系统进行管理;三是鼓励社会举报风险。为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鼓励五人小组成员、驻矿安检员、煤矿矿工、安全检查人员以及社会力量向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举报风险。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开设专门接收举报的邮箱(czsfxfk@126.com),向社会公开。
三、实行风险管控方案(措施)可行性评估制度,提高预警风险管控科学性
对红色风险和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橙色风险,安全风险防控部门要采取必要的形式进行可行性评估,主要评审风险管控方案(措施)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可行性评估原则上由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牵头,组织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业务科室、五人小组、相关煤矿企业、专家参加。发现管控方案(措施)不全面的、针对性不强的,指导煤矿进行优化和补充完善。
四、实行风险预警快速响应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预警管控效率
各类监管检查主体(包括各执法检查组、专家团队、煤矿包保站组)检查发现、预判预知、现场感知的风险,在系统尚未发布正式预警信号前,就要第一时间反馈给煤矿企业。煤矿企业要及时衔接,先期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防止风险升级和演变为隐患事故。市县区安全风险防控部门对接收到的各类风险,要第一时间开展研判确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号,煤矿要第一时间启动响应,管控达标后要第一时间解除。一旦遇到技术难题和其他困难,市安全风险防控专班要协调专家团队第一时间现场帮扶;一旦发现风险演变为隐患,职能科室要第一时间处理,确保预警风险快速、有序、有效管控到位。
五、实行预警信号与管控动态协同发布制度,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变化
凡红色风险和需要重点关注的橙色风险,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要及时掌握煤矿主体的管控情况,包括该风险的量级、先期已经采取的措施、管控的效果和整体的管控方案等。当风险预警信号在系统平台发布后,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要第一时间将该风险管控方案及管控情况,通过微信方式推送“市局风险预警响应工作群”,让有关人员及时周知。当风险管控过程发生重要变化时,要及时推送变化信息及调整的管控方案。风险解除后,要及时推送解除通知,便于监管人员全过程掌握风险及动态管控情况。
六、实行安全风险协同管控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统筹市县两级应急部门业务科室、基层站组、专家团队三方力量,按照“专家帮扶侧重于面、业务科室侧重于线、基层站组侧重于点”的风险防控原则,建立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联动、同向发力、科学高效的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机制。专家团队侧重于对煤矿管理方面存在的系统性风险进行研判、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同时对红色风险和危害严重、管控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等重点关注的风险,以及逾期未解除的风险,进行现场帮扶;机关职能科室侧重于从专业角度,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检查研判,对管控失效演变为事故隐患的风险进行处理;基层站组侧重于现场检查监管,及时发现煤矿现场存在的风险。市县区安全风险防控部门要加强统筹,依照《长治市煤矿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预警发布、过程跟踪及达标解除工作。
七、实行风险管控全过程跟踪制度,预防风险演变为隐患
凡橙色以上风险,市县区安全风险防控部门按照管控权限,及时跟进掌握风险管控进度情况:对预警的红色风险,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要责成五人小组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督查或组织专家深入企业现场了解情况;对危害后果较重、影响区域较大、情况比较紧急、管控难度较高的橙色风险,要采取电话远程跟踪或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风险管控情况;对其它安全风险,市县区安全风险防控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必要的方式对管控风险进行跟踪落实,严防安全风险演变为事故隐患。
八、实行风险预警等级校正制度,确保安全风险按量级有效管控
市县区安全风险防控部门要对汇集的风险信息进行充分研判,根据风险危害、影响范围,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合理定级;对难以确定的、掌握不全面的风险必须进行核实,依据风险预警情形进行校正;对基层部门预警的信息,要充分包容接纳,宁可误报,不可漏报,宁可提高管控等级,不可降低;对预警信息存在管控等级校正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上级安全风险防控部门校正后的等级执行。原则上,市直监管煤矿橙色以上风险和县区监管煤矿红色风险,市级启动响应;县区监管煤矿橙色风险,县级启动响应。特殊情况,需要提级响应的,需市局有关领导同意后实施。
九、实行安全风险预警数量和质量双线考核制度,提高质量考核权重
针对煤矿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存在的重量轻质、避重就轻等问题,要更加注重预警质量的考核。在继续执行现行预警管理考核办法基础上,增加风险预警质量考核项目,提高红色风险考核权重,形成“数质并举,质量优先”的导向。市安全风险防控中心要优化考核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每月定期梳理一批预警质量高、响应处置快、管控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整理,并将其纳入站组年度考核内容。每入选1起典型案例,给予站组10分考核加分,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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