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相关要求,不断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化解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主动超前风险预判,完善管控措施,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结合我市第二季度气候特点及安全生产形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我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风险进行了深入研判,并提出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具体预判情况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

(一)煤矿方面

1. 安全管理方面

风险预判1:列为不放心名单的矿井,安管力量较弱,容易出现重点环节管理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督促煤矿引进和培养专业力量,充实安全管理人员,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二是督促各县区、煤矿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对重点环节、零散作业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三是开展专家会诊和精查专项指导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责任科室:市应急局各涉煤科室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涉煤科室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煤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不稳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不到位给安全生产带来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监督煤矿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培养锻造职工队伍,持续开展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二是监督煤矿建立培训激励机制,营造职工培训学习氛围,切实提升职工教育培训质量,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有效提高员工主动学习、主动接受培训的意识;监督煤矿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培养锻造职工队伍,逐步形成固定的现场作业队伍,持续开展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三是督促煤矿与上级培训机构沟通协调,利用线上培训和线上考试的方式解决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问题。(责任科室:市应急局各涉煤科室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涉煤科室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3:部分矿井风险辨识不到位,安全风险排查频次不够,零散工程、变化工程等未及时提前告知,风险公示不及时;风险辨识技术力量薄弱,对存在危险源辨识不全,岗位员工、班组风险预判不精细,风险防控措施缺少针对性和操作性,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带来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监督煤矿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学习,提升全员“双重预防”能力,落实市局185号、186号文件精神,强化煤矿岗位员工日预判和班组周预判,推进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制度的落实,对每一条安全隐患认真分析,从源头上落实整改措施,提升隐患整改的质量,逐步杜绝就隐患整改隐患的现象,防范同类隐患重复发生。二是大力推进两个“不放心”制度落实,督促煤矿紧盯“不放心班组”“不放心人员”,提高员工的组我保护意识。(责任科室:市应急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4:部分煤矿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岗位员工风险辨识、安全确认不到位带来的风险。

管控措施:强化煤矿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的监管,加强学习指导服务,强化现场各项技术措施落实,有效消除各类隐患。制定完善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大力推行人员素质提升工作,推进“互联网+培训”等在线学习平台,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入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升职工安全意识。(责任科室:市应急局各涉煤科室牵头,行政执法队、煤矿培训中心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涉煤科室负责人,行政执法队、煤矿培训中心负责人)

风险预判5:现场安全管理差,特别是存在井下“搬家倒面”、爆破作业、切顶卸压、孤岛工作面、巷道维修等特殊环节、特殊区域风险管控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制定特殊地点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监察专员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对特殊环境、特殊风险区域进行巡查和盯守,确保措施执行到位。三是强化驻矿安检员、五人小组的现场检查和安全巡查检查,监督煤矿落实各项措施。(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风险防控中心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安全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风险防控中心负责人)

2.“一通三防”方面

风险预判6:高瓦斯以及突出矿井迫于生产压力,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可能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

管控措施:一是督促高突矿井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要求。二是加强对煤矿瓦斯抽采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通风能力、抽采能力行为。三是扎实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强化和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瓦斯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瓦斯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7:煤矿未形成完善的通风系统,进行巷道掘进、回采等作业,造成违规串联通风,发生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等瓦斯涉险事故。

管控措施:加强对煤矿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串联通风的行为。(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瓦斯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瓦斯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8:开采自燃、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防灭火工作不到位,可能造成矿井内火灾事故的发生。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灭火细则》的规定,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二是平均厚度为0.3m以上的煤层应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三是所有开采煤层应当确定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四是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同一煤层应当至少测定1次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分布范围。当采煤工作面采煤方法、通风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测定。(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瓦斯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瓦斯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9:煤矿煤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煤尘管理不善,可能造成煤尘爆炸事故。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0-2006标准》制定并落实煤尘防治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煤尘防治现场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三是加强煤尘防治关键环节管控,包括杜绝采掘工作面、主要回风大巷等地点产生煤尘堆积;井下相关地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AQ2010-2006标准》的规定安设隔爆设施,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四是制定煤尘爆炸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应急演练,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能够正确应对煤尘爆炸等重大突发情况。(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瓦斯科监督管理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瓦斯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3. 地测防治水面

风险预判10: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准备不足,隐患排查走过场,防范措施不落实,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健全,备汛工作不到位。

管控措施: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全面组织开展全市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一步夯实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市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1:资源整合煤矿存在井田及周边分布小煤窑较多,未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受采动影响变形移位情况,未疏通排洪通道,未填埋、碾压、垫平地表低洼积水区。地表水(大气降水)可能通过小煤窑废弃井筒和与矿井生产系统贯通区段的不牢靠密闭溃入矿井。

管控措施:扎实开展汛期煤矿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区域水害风险清楚可控,切实做好各项备汛工作。(责任科室:市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2:遭遇持续性强降雨侵袭,致使一些煤矿井下涌水异常增大,个别煤矿因排水系统能力不足发生淹井淹面的涉险事件。

管控措施: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督促全市煤矿在5月底前按规定完成联合排水试验、清挖水仓和水害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煤矿险情应对处置能力。(责任科室:市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3:多煤层开采或配采矿井采空积水,特别是上层积水对下层煤的影响较大,容易导致水患事故。

管控措施:加强多煤层开采及配采矿井空区积水安全监管,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规定,严格掘进作业期间探放水工作,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切实做到查全、探清、放净、验准老空水。(责任科室:市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4:部分受承压水威胁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程度不能完全适应承压开采需求,带压开采经验不足,水平不高,底板突水监测预警手段不到位,承压开采的防治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成熟。

管控措施: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运用三维并行电法等物探手段对承压工作面底板开展探测,推动微震和电法技术在受承压水威胁矿井适时监测监控中的应用。(责任科室:市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防治水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4. 机电运输及顶板管理方面

风险预判15: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老旧未及时更换或检修不到位,存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瓦斯积聚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排查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的使用时间,根据其使用寿命及时进行更换和检修。二是加强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三是加强对检修工作的监管和检修质量的验收。(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6:立井提人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老旧未及时更换或检修不到位,存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造成设备损伤和人员伤害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排查立井提人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的使用时间,根据其使用寿命及时进行更换和检修。二是加强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三是加强对检修工作的监管和检修质量的验收。四是加大对设备日常巡检的力度。(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7:排水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老旧未及时更换或检修不到位,存在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发生水害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排查排水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的使用时间,根据其使用寿命及时进行更换和检修。二是加强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三是加强对检修工作的监管和检修质量的验收。四是加大对设备日常巡检的力度。五是雨季前,对排水设备以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8:抽放瓦斯泵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老旧未及时更换或检修不到位,存在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导致瓦斯积聚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排查瓦斯抽放泵站以及配套设备(元器件)的使用时间,根据其使用寿命及时进行更换和检修。二是加强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三是加强对检修工作的监管和检修质量的验收。四是加大对设备日常巡检的力度。五是确保备用抽放瓦斯泵以及配套设备的完好。(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19:部分煤矿矿车类型配备不全,装车不规范,捆绑不牢固,装车、运输、转运、卸车、安装等环节未整体系统考虑,存在翻车、掉道和伤人风险。

管控措施:督促煤矿对矿车类型、数量进行摸排,按照要求配齐各类型矿车并完善不同类型材料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严防零敲碎打安全事故。(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0:一是矿井双电源未实现分列运行的矿井,矿井供电系统管理不到位或负荷侧越级跳闸导致运行回路失电,存在全矿大面积停电的风险,易造成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矿井供电系统管理不到位或负荷侧越级跳闸导致运行回路失电,倒闸操作程序复杂,操作人员业务技能不熟练,存在主要通风机10min内无法启动和运行的风险,极易引起瓦斯超限。二是矿井双电源已经实现分列运行的矿井,变电站值班人员未严格按照倒闸操作票作业或母联管理不规范,存在供电系统误合环的风险,极易造成人员触电、变压器跳闸或烧损。主通风机房配电室未严格执行分列运行管理,运行回路故障失电后,未优先启动备用回路和设备,而是选择合母联倒闸操作,环节多,时限长,存在主通风机10min内无法启动和运行的风险,极易引起瓦斯超限。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单电源运行,存在运行回路失电的风险,造成局部通风机无法自动切换。

管控措施:一是加快供电系统改造,单回路运行期间,必须保证应急备用电源能够及时投用,并停止井下生产性作业。二是严格按照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预案执行,尽快配置应急备用电源。(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1:地面变电站或开闭所开展春季预防性试验、检修期间,矿井单回路供电或单台变压器运行,矿井正常组织生产性作业,一旦运行回路故障失电,检修回路无法及时恢复,存在全矿长时间大面积停电的风险,极易造成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瓦斯泵站、主排水泵等主要负荷无法运行,进而引发瓦斯、水患等自然灾害。

管控措施:一是各矿单回路运行期间,必须保证应急备用电源能够及时投用,并停止井下生产性作业。二是严格按照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预案执行,尽快配置应急备用电源。(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2:采掘工作面、零星作业施工现场顶板风险研判不到位,措施不合理,导致顶板管理难度增大,出现顶板破碎、煤墙片帮的情况,存在顶板冒落及碎矸伤人的风险。

管控措施:各矿要提前制定专项技术措施,明确人员站位、临时支护和工艺工序等,并贯彻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3:矿井未按要求对支护材料进行检测或违规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可能导致支护强度不满足要求,存在顶板局部垮落或部分锚杆(索)破断伤人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各矿要加强支护材料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二是要强化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三是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防范冒顶事故发生。(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4:井巷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巷道施工质量不合格,会出现支护强度偏低、失效支护增多,存在顶板局部垮落、煤墙片帮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各矿要完善工程质量验收体系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支护质量“实名制”要求,并按要求进行验收。三是要强化工程验收管理,严格执行“班组自检”、“区队日检”和“矿井抽检”三级质检。(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5:采掘工作面、零星作业地点临时支护安设不到位,导致临护效果差,存在顶板冒顶、煤墙片帮伤人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从源头上避免活矸碎煤掉落伤人的情况。二是强化现场管控措施落实,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临时支护,确保临护效果。(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6:矿井日常矿压监测不严谨,分析不到位,总结走形式,无法真正掌握矿井矿压变化,尤其是偏远地点的矿压变化情况,存在巷道失修、变形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可能存在顶板冒顶、煤墙片帮伤人的风险。

管控措施:一是各矿做好日常矿压监测分析总结及矿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采场矿压显现规律,适时有效监测矿山压力。二是根据矿压分析和总结情况,及时修正支护参数,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三是要强化失修巷道的管理,减少非必要人员进入并适时进行修复。(责任科室:市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牵头,行政执法队配合;责任人:市、县应急局煤矿机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二)危化方面

1. 生产企业

主要风险

一是自然灾害导致危险化学品次生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31家生产企业受二季度高温、雷暴大风和强降水等自然灾害影响,存在:①员工身体状态不佳;②未执行生产装置、储存设施降低柜位要求、泄压排放、温度控制操作不及时等导致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③大风、高温、雷雨天气违规进行特殊作业;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聚集;⑤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未定期检测导致安全设施不完好;⑥电气设施超负荷运行、短路;⑦阴雨天气比空气重的可燃有毒气体泄漏后大量积聚不能及时扩散;⑧排水系统不畅、事故水池被临时占用;⑨长时间强降雨可能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淹没等风险,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次生事故。

二是一般化工企业、涉及建设项目企业、停产企业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的安全风险。一般化工企业和涉及建设项目企业是安全管理的短板弱项。一般化工企业本身安全基础差,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素质偏低,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涉及建设项目的企业以及被责令停产停建企业可能存在以建设、停产为名,违规组织生产的风险;试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尚未规范,对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风险意识较差,对现场安全风险不熟悉,在投料前不严格落实“三查四定”、试生产方案审查、安全培训考核及风险监测预警等管控措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三是老旧装置安全风险。企业若开展老旧装置自查或带“病”运行自查不到位,使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可能存在设备管道腐蚀泄漏风险以及存在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其他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

四是特殊作业安全风险。涉及特殊作业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动态管理)未按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层层研判与安全承诺,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未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未按GB30871要求严格进行作业审批、升级管理等容易导致动火、受限空间、吊装、抽堵盲板、高处作业等环节发生事故;小型化工企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水平低,往往不具备特殊作业的能力,需要作业时,多为企业无资质人员或聘请外面无资质的人员进行作业,极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五是承包商以及新员工安全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与实际不符,人证不一,安全风险意识不牢,安全素质不高,管理能力不足,新招录员工安全培训走形式,缺乏安全风险意识,操作技能不熟练,遵章守纪自觉性不高可能导致“三违”事故。企业对承包商资质、人员身份、安全业绩审核把关不严,施工方案不审批、安全交底不到位,疏于现场监督管理可能导致承包商事故发生。

六是市场行情不稳定导致“三超”或限停产安全风险。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不稳定,利润空间大时可能出现超负荷、超能力、超许可范围生产,市场行情不好时可能采取减产、停产措施出现生产负荷不稳定、频繁开停车以及危险化学品高位存储等安全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气象、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信息预警,督促企业按要求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雨季“三防”事故演练,定期检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等预防和控制事故安全设施,加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规范操作行为。(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一般化工企业、涉及建设项目企业、“三超”企业专项整治,整顿生产秩序,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及超负荷、超能力、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经营行为,没有化工企业的县区也要高度警觉,紧盯没有登记的一般化工和化学制药企业,严查非法生产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试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将试生产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监管范畴,全面加强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三是持续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作业行为,特别是将不具备条件的小化工企业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执行GB30871,采用电子作业票证等信息化管理手段。(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四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员工的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员工操作技能培训实效,系统化管理承包商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杜绝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五是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5个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老旧装置风险评估、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深化应用等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六是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存在特殊作业、开停车、试生产的高风险企业、安全承诺与实际不一致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报警频繁企业、安全包保责任人不按时履职的企业开展线上抽查和线下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2. 经营企业

(1)总体形势风险预判

第二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集中期,安全生产进入旺季,企业呈现满负荷工作,检维修、有限作业、登高、动火等高危作业增多,安全风险增大;进入夏季及汛期,雷电、大风、暴雨、高温等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易引起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温度、压力、可燃气体监测等报警设施的损坏,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燃爆风险增大;设备管线经过冬天低温冷冻,加之个别企业为赶工期,超能力生产,设备带病运行埋下事故隐患,易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罐区积水、排水系统堵塞和事故池溢水等风险;随着气温升高,对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存在泄漏、气化加剧等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加大监督执法检查,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带有储存设施的危化经营企业要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要加强特殊作业、承包商、装卸工等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殊作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分析,严格按规程作业,严查“三违”行为,严禁检维修作业与装卸作业同时进行,严查无证上岗、脱岗、睡岗行为,重点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查看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的措施。(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二是督促所有危化品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季节性安全检查,开展一次针对防雷、防风、防汛、防高温的安全检查,检查动静密封点,及时维护保养阀门、仪表、消防、喷淋、防雷、防静电、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及时维护DCS、SIS、GDS等系统,确保正常运行,严格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止作业规定。(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三是做好气象信息预警工作,根据气象信息预警平台,及时向各县区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防范措施,极端天气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能够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完善预案、应急物资储备,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员工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遇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2)节假日期间风险预判

二季度正值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小长假,易出现员工出门意愿强烈、思想波动大、流动性增大,管理层心态麻痹、监管层管理弱化等安全生产压力松懈现象。

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管控升级。提前做好节日期间人员安排,确保负责人和骨干人员在岗在位,开展一次节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施及紧急切断、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完好投用,备用设备完好、备品备件充足。(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安全包保、承诺公告,做好应急值守。在节假日期间,督促危化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危化品仓库和储罐区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实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如发生事故,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施救,把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三是合理安排生产及作业,保持产销平衡,原则上非必要节假日期间不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开停车,确需开展的严格升级管理。(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3)成品油库风险预判

一是承包商施工风险增大。二季度是施工高峰期,施工涉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风险、各种特殊作业管理的风险,尤其是中石油、中石化和港泰油库等预计有动火、动土、临时用电等风险较大的作业,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恶劣天气风险较大。二季度大风、雷雨天气增多,可能发生大风、雷雨等极端天气,可能造成构建筑物损坏、罩棚坍塌、雷击、人员伤亡、房屋漏水、电气损坏等风险。

三是作业量增大。二季度属于成品油销售旺季,油库接卸发付作业量增多,作业风险大。

四是检维修风险大。各油库设备设施开始进行检维修,预计有临时用电、受限空间等风险较大的作业,存在较大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施工管理。二季度节假日较多,需加强承包商管理,强化施工入场关管理,强化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安全、风险交底;强化施工现场监护管理,所有作业必须按审批的作业方案进行;强化特殊作业管理,严格按特殊作业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票证。(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二是加大季节性隐患排查力度。对设备动静密封点加强检查,防止油品因气温变化大造成设备密封失效泄漏;检查重点部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接地,确保接地可靠;检查罩棚防风安全性、房屋漏水,雷雨、大风天气避免收发油作业,极端天气出现后要对房屋、罩棚、电气设备进行排查,防止出现房屋、罩棚坍塌,设备故障。(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三是调配作业时间。要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减少连续作业频次,避免疲劳作业,雷雨大风天气禁止作业,避免出现人员伤害的风险,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液位仪、可燃气体报警等系统对收发油作业进行监管,强化制度落实,层层分解,强化值班主任带班作业,杜绝因人员脱岗、睡岗、酒后上岗引发的油品跑冒滴漏的风险。(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四是合理安排检维修作业。根据接卸油作业量科学合理安排检维修作业时间,细化检维修计划,减少作业冲突,杜绝因人员疏忽大意造成设备设施次生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4)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预判

一是天然气泄漏风险增大。二季度冬供结束,气温回暖,下游用户用气量减少,管道压力升高,管道、设备密封连接部位受热胀冷缩影响,可能导致密封不严,造成天然气轻微泄漏。

二是火灾风险增大。春季设备、人体容易积聚静电,天然气泄漏如遇静电,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等次生事故。四月份正值我市春种时节,加之清明节,农民会在站场、阀室外焚烧秸秆、杂草等易燃物、百姓上坟祭祀等活动存在火灾风险。

三是设备检维修风险增大。二季度一般是设备检修高峰期,设备检维修项目多、工作量较大,容易出现违章作业。其次,施工涉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风险、特殊作业管理的风险,尤其是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风险较大。

四是第三方施工破坏风险增大。二季度第三方施工情况增多,未经审批挖掘可能会造成管道受损、变形甚至引发天然气泄漏、火灾等次生事故。

五是采空区沉降风险增大。我市长输管道经过的煤矿区域较多,管道经过的煤矿一旦形成采空区,若发现并治理不及时,采空区出现沉降,管道受应力易引发受损、变形甚至引发天然气泄漏、火灾等次生事故。

六是季节性天气影响。春季徒步巡线,土壤解冻,临沟临崖土壤滑落,人员摔倒、跌落,造成人身伤害。雷电、暴雨天气,容易引发山体滑坡、山洪等次生灾害。

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维护保养。对设备的防雷接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连接松动的情况进行紧固,对锈蚀点进行除锈刷漆或者更换。及时对站场、阀室外秸秆、杂草等易燃物进行清理建立防火隔离带。(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二是加强设备巡检。结合各企业设备春检工作,做好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对老化的密封件及时进行更换。加强设备巡检,通过现场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持气体检测仪双重检测,及时排查设备漏气点,并第一时间进行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三是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施工入站管理,强化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风险交底。强化施工现场监护管理,所有作业必须按审批的作业方案进行。强化特殊作业管理,严格按特殊作业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票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交叉作业,加强现场违章行为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四是加强采空区沉降风险管控。定期开展管道沿线煤矿采空区调查,制定采空区管道治理方案,在采空区沉降前,对管道进行开挖治理。同时加强采空区管道巡检,定期监测管道沉降情况,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管道受力情况,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五是加强春季管道巡线工作。巡线时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至少两人共同巡线,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施救,并保证通讯畅通。编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检查防汛物资配备、检查排水情况、检查房屋安全性、检查电气设备防水性、罩棚防风安全性等,对建筑物防雷接地进行测试和检查,确保接地可靠。同时降雨前后对线路及时巡查,做好防洪措施。(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5)加油站风险预判

一是施工改造风险增大。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将进行形象改造、加油加气站合建施工作业,涉及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动火等高风险特殊作业。易引发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二是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二季度易发生沙尘、大风和雷雨天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进而出现加油现场、上下班途中员工受伤,加油机、立柱被撞等风险。

三是发生罩棚坍塌、房屋漏水的风险。二季度大风、雷雨天气后罩棚因大风原因容易引发罩棚坍塌风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四是作业量增大。二季度是传统油品销售旺季,加油站接卸量增加,加油提枪频次增加,容易造成人员疲劳作业,存在较大风险。

五是检修风险大。二季度加油站设备设施开始进行检维修作业,预计有临时用电、受限空间等风险较大的作用,存在较大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做好施工现场监护管理,二季度节假日较多,需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入场关管理、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风险交底,所有作业必须按审批的作业方案进行;强化特殊作业管理,严格按特殊作业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票证。(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二是做好加油站内的交通管理。发生大风、雷雨天气期间,加油现场员工可暂不对进站车辆进行引导,加油员上下班调配,确保人身安全。及时对加油现场、进出站口积水、杂物等进行清理,保持车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三是做好对恶劣天气的应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天气预警通知,发生大风和雷雨后提醒加油站员工上下班道路安全,减少在罩棚下活动,必要时果断停止营业,封闭加油现场。对罩棚锈蚀程度进行检查,尤其是在大风天气后及时查看罩棚受力情况,大雨天气后及时查看储油罐操作井进水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四是做好人员调配工作,目前加油站人员少,二季度销售量增加,同时伴随着接卸油作业量、加油提枪频次增加容易造成人员疲劳作业,储油罐冒顶、管线抽空等风险隐患,加油站严格落实制度层层分解到位,合理利用储油罐高低液位报警等手段监控接卸油作业,调配好人员作休时间,避免因人员疲劳作业出现跑冒滴漏、管线抽空、人员跌倒、等人员伤亡、火灾的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五是合理安排检维修作业。加油站检维修作业时,调配加油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特别是存在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时严格按照作业票要求检修人员按规程作业。(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6)其他经营企业风险预判

一是不满足经营条件的带储罐(含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暂时停业整顿,在停业整顿期间存在危化品仓库和储罐无人看守、危化品泄漏等风险,极易发生事故。

二是二季度汛期来临,电石、钙、镁等危化品遇湿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管控措施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六严查”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企业加强检查,特别是对于暂时停业整顿的企业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防止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危化科负责人)

(三)非煤矿山方面

主要风险

一是隐蔽致灾普查治理报告不准确,普查不全面、治理不合格带来的风险,可能发生透水事故、顶板事故。二是由于疫情原因,长期停产停建的企业复工复产后,可能出现超能力、超负荷、带病生产建设的风险。三是企业安管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复工复产后可能出现流失,不能及时补缺位带来的风险。四是部分已延期一次不能再进行延期的基建地下矿山,可能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从而造成生产(施工)现场组织混乱、安全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人员超强度作业、正常工序时间(工期、工程养护期)被压缩,增加的安全风险。五是尾矿库汛期安全设施检验检测不到位,调洪演算不到位,在线监测数据与实际数据不准确带来的风险。六是监管部门执法不严,不敢动真碰硬,重大隐患和问题不能跟踪督办挂牌督办,企业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七是安全培训不到位,新上岗人员、换岗人员未进行岗前培训,管理人员调整以后未进行安全培训,不熟悉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规范,特别是草台班子、傀儡管理人员发现不了问题,或者发现了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带来的风险。八是随着部分露天矿山资源枯竭,企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一旦新的资源未获批准,对剩余资源可能进行掠夺性开采,一面墙、一面坡“掏空式”开采带来的安全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对复工复产企业市局抽查20%,发现把关不严、待病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任科室: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科;责任人:武凡平)

二是组织县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非煤矿山企业参观学习煤矿安全风险预判管控和隐患高质量整改的经验做法,在非煤矿山推广执行。(责任科室: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科;责任人:武凡平)

三是市局逢查必考,今年二季度对地下矿山安全检查,把安全管理“五大员”、四类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做为少数关键进行现场理论考核,并将成绩进行通报。(责任科室: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科;责任人:武凡平)

四是召开第二季度重点县区地下矿山企业警示教育会议。(责任科室: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科;责任人:武凡平)

五是汛期前对当班入井超30人的地下矿山和三等尾矿库进行专家会诊。(责任科室: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科;责任人:武凡平)

六是对采场边坡现状高度超过100米的3家(壶关县欣兴建材有限公司、平顺县三元建材有限公司、平顺县久缘建材有限公司)和可采储量不足1年的6家(山西卓越水泥有限公司、壶关县坤源建材有限公司、壶关县宏安建材有限公司、山西常平钢铁熔剂有限公司、潞城宝源熔剂有限公司采石厂、潞城翔泰建材有限公司)露天矿山开展安全“体检”。(责任科室: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科;责任人:武凡平)

七是汛期前8座尾矿库完成排洪设施安全检测和调洪演算,并由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责任单位:县(区)应急管理局;责任人: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

八是所有的矿山在6月份前编制完成“一矿一策”的管控措施,对地山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进行复核,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产整顿,重新普查。(责任单位:县(区)应急管理局;责任人: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

九是对基建工期不足半年的4家地下矿山(平顺长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顺县常通矿业有限公司、平顺县正庆合矿业有限公司、壶关县沙驼南沟铁矿有限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责任科室:应急管理局非煤科;责任人:武凡平)

(四)冶金工贸行业

主要风险

一是夏季气温升高,有限空间内容易导致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和聚积,导致中毒窒息。二是煤气区域作业的安全管理。由于阴雨天气气压偏低,泄漏的煤气易聚集,周围不易扩散,容易中毒。三是熔融金属爆炸,雨季易发生厂房房顶泄漏,造成钢炉爆炸。四是即将进入高温、雷雨、大风季节,因高温、潮湿环境下诱发设备故障、触电等事故概率增大;局部和突发汛情等不利因素增加;大风天气极易增加室外动火、用火的火灾风险。五是常规检修及检修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多,事故风险加大。六是易燃易爆粉尘作业场所易发生燃爆风险。七是气温升高,涉及高温场所及室外作业的人员,极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和中暑现象,作业风险增加。八是解冻期、汛期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对工业厂房的危害。九是防雷防静电的检测工作。

管控措施

一是按照年度工作重点要求,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紧紧围绕“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强化人员培训)“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器材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高标准推动指导服务工作。(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二是到煤气区域工作时要携带防煤气报警器,注意风向,多人监护,要采取预防中毒措施方可进行工作。(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三是雨季前要彻底检查维修厂房的顶棚,严防雨水泄漏。(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四是做好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五是强化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控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汛(暑)期气候特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潜在风险的辨识和分析,提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工作,加大对室外作业、能源介质管网动火、电气(器)设施使用等施工重点环节的检查管控;(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六是要强化抢修、故障处理及各类临时性作业活动的管控,严肃查处习惯性违章违制违令、蛮干、盲干行为,按照“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七是要对所有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以及其他行业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企业逐一“会诊”检查,并对照“粉六条”重点问题和隐患,列出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清单,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隐患。(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八是落实防暑降温工作。针对夏季高温天气,职工易疲劳、中暑的特点,各企业要妥善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合理调整室外作业、高温场所职工作息时间,保证防暑降温设施的有效运行和防暑药品配备工作。(责任科室: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责任人:市、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科负责人)

二、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要风险

一是经济快速发展大环境对火灾防控带来更多挑战。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消费需求爆发,城市周边游、农家乐人流高度集中,致灾因素增加。“夜经济”回暖复苏,大型综合体、公共娱乐等场所人员聚集,火灾风险攀升。二是季节性火灾风险增大。入夏后气温升高,石化企业、油气管道、储油储气场所火灾事故的风险增大。同时,居民住宅空调、蚊香使用频率上升,雷电活动增加,因电气线路故障、用火不慎、雷击等引发的火灾增多,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三是校园火灾防控不容忽视。夏季学生公寓、宿舍等场所,空调、电脑等电器使用频率高、时间长、电气负荷大,易引发火灾。中考、高考结束,各类院校相继迎来暑期假期,校园管理松懈易引发火灾,加之校外培训机构即将迎来培训旺季,火灾风险增大。四是施工工地火灾风险较大。当前,各类施工改造、装修改建进入旺季,成品原材料堆积,切割焊接等动火行为频繁,火灾风险升高。

管控措施

一是紧盯高危场所。总结近期火灾发生规律特点,开展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深入查摆关键场所和火灾高发领域,切实找准火灾防控的风险点,采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紧盯旅游区、交通枢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积极提请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责任科室: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科;责任人: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科负责人)

二是严管最小单元。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各地小火亡人的经验教训,广泛发动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基层综治组织、公安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多方力量,加强居民住宅小区、三合一、群租房和其他九小单位的“网格”排查力度,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责任科室: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科;责任人: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科负责人)

三是关注重点领域。针对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情况,在居民社区推行电动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措施,在室外安全区域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停车棚。积极联合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分阶段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严管严控的措施,完成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大型在建工地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提高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责任科室: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科;责任人: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科负责人)

三、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风险

一是焦化化工、钢铁电力、煤矿采矿和涉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点多面广,形势复杂,环境安全风险防范难度大,仍然是环境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二是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等有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因素多、防控难,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依然不容忽视。三是跨省市流域水环境安全风险依然是重点防范对象,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跨省市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响应体制和机制。四是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还存在检查不细、不规范和覆盖面不全等情况。还需进一步加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环境管理规定,努力做到风险隐患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形成环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五是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机构人员不健全,与目前面临的工作形势和要求差距大,尤其是各县区环境应急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急装备物资和监测力量不足,环境应急能力水平亟待提高。

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做好与应急、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提高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综合能力,保障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责任科室: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人)

二是强化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对焦化化工、钢铁电力、煤矿采矿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和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三是结合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范围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落实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应对措施。(责任科室:市生态环境局各业务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各业务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跨省市河流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签署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制定实施“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为我市流域和区域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提供更全面、更科学可靠的基础保障。(责任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五是结合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尽快推进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应急监测机构及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人员力量、装备和应急物资等基础保障,为我市流域和区域环境安全管理打下坚实基础。(责任科室: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建筑施工方面

主要风险

进入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进入施工黄金期,项目复工复产形势趋于平稳。随着气温的升高,将逐步进入施工高温、高峰期,部分项目存在赶工期、抢工期现象,容易引发事故发生。

管控措施

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施工项目检查做到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和塔吊与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执行情况,脚手架、临时用电防护情况,临边防护和施工现场、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责任科室:市住建局安全监管科、长治市建筑质量安全指导中心;责任人:尹彦山、景宏罡)

(二)城镇燃气方面

主要风险

燃气使用规模不断增长,燃气安全隐患点多面广,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意识不强。可能导致燃气场站设施运行故障、燃气管道泄漏、住户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等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加大燃气管网巡检频次,重点对燃气管网检修井、燃气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燃气管网警示标志标识、架空燃气管网等加强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二是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应知应会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强化居民用户安全意识。三是瓶装液化石油气方面严厉打击使用非智能钢瓶、掺混二甲醚、超许可范围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行为。四是规范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配送环节,加强终端配送人员安全技能教育。(责任科室:长治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责任人:李东红、冯善平)

(三)城市防汛方面

主要风险

随着气温升高,降雨量逐步增多,需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管控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做好城市易涝点整治。二是建立健全与气象部门的对接,在极端天气下强化应急值守,对城市易涝点进行专人值守,严防死守城市内涝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责任科室: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长治市排水事务中心;责任人:阎安世、王显刚)

(四)自建房方面

主要风险

2022年完成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7224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807栋,虽已全部进行安全鉴定并落实管控措施,但隐患尚未得到根除,682栋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仅整治销号完成255栋,占比37.39%。普通居民自住自建房尚未全面完成排查,当前已排查101.31万栋,占比59.29%。

管控措施

锚定任务目标,加快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销号工作力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到5月底前将采取非工程措施整改的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完成。同时加快其他自建房排查进展,力争于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进度。(责任科室: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安全监管科;责任人:曾维宝、尹彦山)

五、市水利局

主要风险

一是在建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超强度加班、赶工期,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在建水利项目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建筑临边、隧洞口防护缺失,脚手架、防护设施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高边坡、深基坑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不到位,施工用电私拉乱接等现场管理缺失;现场作业安全教育缺失,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等违规操作行为极易引发高空坠落、触电伤害等事故。三是在建水利工程的专业技术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技术培训,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培训不到位。四是水利运行工程、在建工程等的安全度汛、汛期运行,批准的水库调度规程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足、防汛准备工作不充分等问题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切实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针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严格执行安全规范标准,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管严控各类安全风险;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要加强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和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切实加强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科室:市水利局河湖水保科、规划建设科;责任人:景卫宏、潘永松)

二是以水库工程和水电站为重点,督促落实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切实加强水库和水电站汛期安全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调度规程运行,加大汛期运行水库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防汛责任落实、汛前水毁修复、隐患排查整改等三项工作。狠抓水库、河道、山洪灾害防治等三个防汛重点夯实监测预警、物资储备、联防联动等三项基础工作。(责任科室:市水利局防御科、农村水电科;责任人:李锋、张晓峰)

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地灾隐患方面

主要风险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入库地质灾害隐患点1255处。其中:崩塌895处、滑坡128处、泥石流18处、地面塌陷211处、地裂缝3处。受灾害威胁的人员35604人、财产14.68亿元。

据气象部门气候预测:春季(3-5月)降水为69.0~103.0毫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全市略偏少,春季平均气温偏高1C°左右;夏季(6-8月)降水为280.0~295.0毫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偏少1~2成,夏季平均气温略偏高。由于夏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洪涝仍有可能发生。伏期全市有阶段性不同程度的旱象发生。

第二季度地质灾害防治预防重点为沁源中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武乡西北部、沁县中东部、屯留北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屯留西部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长子西南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武乡中部-襄垣中部-屯留东部-潞州-上党崩塌、滑坡高易发亚区;黎城西南部、潞城东部、平顺中北部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亚区;平顺中东部崩塌、滑坡高易发亚区以及壶关东部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亚区。3个崩塌、滑坡中易发亚区,沁源东部、沁县西部、武乡东部、襄垣西部、屯留中部、长子北部崩塌、滑坡中易发亚区;襄垣东部、潞城西部、平顺大部、潞州东部、壶关西部崩塌、滑坡中易发亚区;黎城东部崩塌、滑坡、泥石流中易发亚区在汛期应特别予以关注。

管控措施

一是夯实地质灾害防范基础。健全科学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强化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分管责任,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技术负责人防灾责任,督促各县区政府与乡镇、乡镇政府与村委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防灾工作延伸到村一级。二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挥地勘单位技术支撑优势,紧盯重点区域,把握关键节点,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逐一细化落实隐患点日常监测、避险搬迁、综合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稳定。三是强化地灾防治宣传培训演练,排查过程中,组织技术支撑单位专家入户宣传防灾知识、培训防灾技能、开展避险演练,提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能力,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进行1次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使其熟悉避灾信号、避灾路线、避灾场所,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撤离。四是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巡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速报制度,提升一线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速报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迟报、漏报。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科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堪科;责任人:张红斌)

(二)森林草原防火方面

主要风险

一是可燃物裁量大。今年我市普遍冬干春旱,植物含水量低,杂灌、杂草等林下林缘植被干燥,植物生长状况大部分呈现亚健康状态,林下林缘枯枝落叶较多,部分农林交错地带秋冬秸秆离田不彻底,受气温增高,大风天气多等因素影响,具备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二是野外用火进入高峰。清明节是传统祭祀时段,上坟烧纸焚香现象将集中出现,同时也是春耕生产时节,农事用火也将急剧增多,加之部分林区企业施工作业时存在野外用火和人员吸烟等引燃枯枝落叶的风险,以上因素叠加将造成清时节期间我市野外火源管控压力最大和火灾频发的时段。三是出行人员激增。清明节期间,回乡祭祖人员流动将迎来高峰,同时还伴随着气温逐渐回暖,外出游玩、踏青等户外活动增加,部分地区流动人员和车辆急剧增多,为野外火源管控带来了极大难度。四是林草区设施隐患突出。林草区内及林缘周边输配电、光电、风电、通讯基站等重点敏感设施较多,设施设备在检修和大风天气下短路打火情况时有发生。另外我市农林交错区范围大,因农村焚烧垃圾等导致家火上山的隐患也非常大。

管控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措施到位。各县区林业(林草)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形成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坚决避免人为疏忽、失职失管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二是强化火源管控,巩固封堵防线。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适时做好“六清”工作,严打严查违章用火行为,必要时实行封山禁火。坚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和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常态化。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防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火意识,在防火重点部位和关键区域设置警示标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要集结到位,进入临战状态,靠前驻防,切实做到“又驻又防”,严禁“只驻不防”。要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重点时期值班力量配备,确保信息畅通。(责任科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防火科;责任人:彭卿)

(三)非法违法采矿

主要风险

全市现有废弃关闭矿井1667个,私挖滥采易发区360处,存量比较大,点多面广,且多处于荒山荒沟,如果监管不到位,每一个隐患点都可能成为一颗“定时炸弹”;今年煤、铁、铝、石料等矿产资源价格仍居于高位,受经济利益驱动,私挖滥采私挖滥采回潮反弹的可能性极大;随着气温攀升,建筑工程陆续开工,露天非法采石等私挖滥采行为又进入高发、易发期,且露天非法采矿流动性强、操作简便,极易反弹。

管控措施

一是以市政府下发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共同监管责任制规定》,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责任体系和监管网络。二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自然资源牵头、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组织领导好本行政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各乡镇、村和相关部门开展不间断巡查、排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全市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持续稳定。(责任科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察支队;责任人:赵鹏)

七、市教育局

主要风险

一是随着气温升高,冰雪解冻,大风、降雨等天气增多,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极端天气、洪涝等自然灾害成为重要风险点;二是气温高、雨水多,交通安全、溺水防范等是重点工作。同时学校周边上下学时段交通较为拥堵,乱停乱放车辆较多,占道经营现象,仍存在反弹,需要重点关注;三是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传染病、拥挤踩踏、消防安全等防范工作始终都是重点。

管控措施

一是发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作用,压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及时分析研判,召开会议,推动工作。同时,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及时向县区和学校转发市减灾办、气象台发布的各类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责任科室:市教育局安全科;责任人:王晓青)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学校利用安全教育平台、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相关专题安全教育,普及并强化相关安全防范、应急避险等知识,按规定做好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技能。(责任科室:市教育局安全科;责任人:王晓青)

三是加强抓隐排查患整治。扎实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学校重点对学校消防设施、交通安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危房改造、集体活动安全保障、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安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整治台账、限期整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责任科室:市教育局安全科;责任人:王晓青)

八、市交通运输局

风险预判1:针对近期大风和夏季高温等季节特点,两客一危、工程建设现场等重点领域存在用电和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

管控措施:盯紧盯牢重点企业、车辆的消防安全,强化日常教育和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用电管理,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责任科室:市交通运输局综运科、建管科、执法队;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综运科、建管科、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2:全市逐步开航,汛期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压力加大。

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水运企业、从业人员开航安全教育,对所有参运船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责任科室:市交通运输局综运科、建管科、执法队;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综运科、建管科、执法队负责人)

风险预判3:三是汛期将至,公路工程建设现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大风坠落等事故、灾害风险点增多。

管控措施:要求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加强公路施工建设现场巡查,切实发现和整改地质灾害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反三违”力度,结合辖区内地质特点,严格规范宿舍、排水等设施的选址,有效应对汛期各类风险。(责任科室: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建管科、执法队;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建管科、执法队负责人)

九、市公安交警支队

主要风险

一是部分县区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从近三年事故分析来看,屯留大队、潞城大队、黎城大队、壶关大队、长子大队、市直七大队、八大队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屯留区和沁源县各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上述大队今年第二季度应加大预防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措施。二是农村道路发生死亡事故突出,农用运输、轻型货车肇事有所抬头。通过对近三年第二季度亡人事故分析,在农村地区发生亡人事故占比最大,近占死亡人数的41.73%,表明农村地区是今年第二季度交通事故重点管控地区;同时,第二季度农村地区也将开始春耕,务农用工需求增大,轻型货车、三轮车、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风险加大。三是车辆正面碰撞和侧面直角碰撞占比较大。通过对近三年第二季度车辆碰撞形态分析,侧面同向碰撞和侧面直角碰撞形态占比较大,车辆违反交通标线驶入对向车道发生碰撞,车辆强超硬会,转弯车辆未按规定让行,交叉路口安全停车视距不足等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管控措施

一是部署推进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针对春季抢开工、抓建设、促消费,公路客货运日益繁忙,以及农村地区务农出行、重型货车及自驾出游小客车肇事肇祸、施工路段事故多发等突出风险,部署推进全市公安交警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坚决防范化解年初交通安全突出风险。(责任科室:市交警队秩序科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史晓钟及各交警大队负责人)

二是针对第二季度交通违法特点,精准打击重点违法。开展公安交管业务窗口非法中介集中整治。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安交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在巩固2022年非法中介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各县联合刑侦、治安、网安、经侦、督察等部门在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验机构、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及周边开展非法中介扰民和非法中介组织介绍买分卖分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净化公安交管窗口秩序。(责任科室:市交警队车管所、驾管科、督查科;责任人:岳峰及各交警大队负责人)

三是突出协同共治,及时消除源头隐患。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深刻汲取近年来农用车违法载人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形势特别是近期春耕备耕期间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多发问题,研究部署全年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农用车违法载人群死群伤事故。(责任科室:市交警队安监中心、秩序科;责任人:来书明及各交警大队负责人)

四是深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按照部省交管局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隐患突出点段排查和推动治理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排查治理普通公路迎面相撞事故多发点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等突出隐患。二是继续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六项治理工程”,及时通报第一阶段国省道沿线平交路口治理进展情况,推动落实方案要求。(责任科室:市交警队安监中心、事故科;责任人:来书明及各交警大队负责人)

五是持续推动整改重点运输企业问题隐患。推动大队充分依托安委会、交安委等协调机制,及时将高风险危货运输企业隐患报告党委、政府,积极提请采取挂牌督办措施,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排查高风险企业,对存在的突出隐患,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市交警队车管所、安监中心;责任人:岳峰及各交警大队负责人)

十、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风险

一是开始农田旋耕、播种工作,存在农机主机、配套机具等设备失效安全隐患,机耕播种期间存在违反安全操作安全隐患。二是进入汛期,强降雨天气增多,我市池塘养殖较多,土塘地势普遍较低,排水慢,易受洪水冲击。渔业渔船存在违规使用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农机安全作业隐患排查督查工作,加强源头管理。继续配合交警加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规操作、未检机车作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逐渐提高广大机手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使遵章守纪、安全作业、文明驾驶成为习惯。(责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责任人:刘沁芳)

二是及时发送天气预报信息,加强防汛隐患排查、督促养殖户修整加固鱼塘,在场区准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开展渔业船舶安全宣传,进一步压实辖区内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做好船舶动态管控,落实高温雷雨天气防范措施,杜绝违章违规操作。(责任科室: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责任人:马红丽)

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风险

一是受企业效益不佳影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多种特种设备长期闲置,可能会出现超期未检情况,安全状况有所下降。二是受天气的影响,锅炉、盛装危险品压力容器、露天作业起重机械、露天运行电梯等特种设备易发生失稳、故障,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项举措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电梯安全使用常识进社区、安全管理知识进企业等活动,培养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责任人:胡彦昭)

二是强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推进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高压气瓶专项整治、小型锅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等六项整治工作,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和停止运营等措施。(责任科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责任人:胡彦昭)

三是健全隐患预防机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机制,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责任科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责任人:胡彦昭)

十二、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风险

一是A级景区管理人员安全承诺公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二是对旅行社旅游包车的执法检查,保障游客出行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文保单位存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基础薄弱、燃香烧纸等文物火灾隐患。四是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联合检查力度不足。

管控措施

一是指导各县区文旅部门对A级景区落实安全承诺活动,在每个旅游区段显著位置设立安全风险等级标志及说明。(责任科室:各县区文旅局、景区主管部门;责任人:各县区文旅局、景区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是加大对旅行社、导游等单位人员的培训,突出安全监管重点。(责任科室:各县区文旅局、文旅中心;责任人:各县区文旅局、文旅中心负责人)

三是严格管控生产生活用火;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加强对文博单位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科室:各县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人:各县区文旅局、文旅中心负责人)

四是继续协调应急、消防、住建、发改、生态环保、市场监督、行政审批、自然资源、林草、气象等相关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科室:各县区文旅局业务科室;责任人:各县区文旅局业务科室负责人)

十三、市能源局

(一)油气管道保护方面

主要风险

一是第三方施工工程陆续复工,施工过程中容易损坏天然气长输管道引发事故。二是春季干燥风大,场站阀室周边干燥的玉米秸秆未及时清理,容易引发火灾,从而影响输气安全。

管控措施

一是督促企业做好巡线管理工作,每日检点属地巡线工及燃气公司巡线人员巡检情况,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检频次。及时发现管道沿线200米范围内施工情况,落实施工动态,若与管道存在施工影响,严格按照第三方施工管理程序落实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全程监护。(责任科室: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责任人:陈志新)

二是加强检查,及时清理阀室场站周边玉米秸秆,做好隔离带并每日巡查隔离带附近是否存在火源。(责任科室: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责任人:陈志新)

三是对管道沿线及阀室场站周边人员做好管道保护宣传。(责任科室: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责任人:陈志新)

(二)新能源电力方面

主要风险

一是光伏、风电场区杂草干枯易发生火情事故。二是大风和雷雨天气给设备安全运行造成隐患。

管控措施

一是对野外设备及线路加强巡检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消除。二是督促光伏、风电电站进行除草,消除火灾隐患。(责任科室: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责任人:陈志新)

(三)电力行业

主要风险

伴随气温升高,降雨增多,给室外作业带来了触电、火灾等隐患,风险点主要有高空作业、夏季防汛、高温防暑、火灾等。一是安全生产和用电需求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辨识不清,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导致发生安全问题,开展机组检修时,存在检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引发作业安全问题。二是气候因素方面:春季大风天气多发,天干物燥火灾风险高,马上进入雨季,随着气温升高,高温、雷暴雨、大风天气的增多,为电力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不安全因素。

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电网安全运行、电力平衡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二是加强对涉网机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三是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强化春检工作组织,严格春检计划管理,逐项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隐患叠加。(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四是加强对输(配)电线路设备特别是过林草区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五是加强对运维检修和电力建设项目等作业现场防灭火和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六是加强对相关发电企业储煤场、危化品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七是督促企业做好防汛应急防范及处置准备工作,适时组织人员现场巡视,及时关注天气预报,有降雨雷暴天气,要提前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防范准备。(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八是按要求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对已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委托具备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九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防雷防汛专项应急预案或在综合应急预案中明确防雷防汛应急内容,同步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十是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缺陷漏洞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十一是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十二是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工艺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工程质量和工艺流程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市能源局电力科;责任人:郝利斌)

十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风险

进入二季度,工业企业进入生产经营高峰期,随着冬春季节转换,气温逐步走高,灾害性气候将逐渐增多,给工业行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了“开门红”,容易发生抢工期、赶产量、超负荷运行等超常规生产经营行为,各类安全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交织叠加。一是民爆行业企业风险增加。二季度是森林高火险期,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销售重点部位火灾风险突出,同时企业存在生产停复工转换和设备开停车切换情况,安全管理易出现脱节断档,设备运行风险增高。二是监管企业消防隐患突出。监管企业老旧小区冬季电动车违规进楼情况增多,违规充电、人车同屋引发火灾风险增加;监管企业闲置厂房出租开办商场、饭店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用气、用电增多,火灾风险增加。三是行业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承担全市新材料、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制造、汽车、光电、化学、焦化、医药、军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从行业管理上承担相关安全监管工作,但部门专职从事行业安全监管人员较少、专业素质不高、监管力量不足。四是其它行业企业方面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工作人员调整后,存在工作衔接不顺畅、职责不清晰的问题,同时,在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企业资料中没有及时更新内容,仍有旧法内容体现。

管控措施

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聘请省国防科工局《山西省民爆行业专家库成员》深入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加大检查频次;从相关行业领域抽调人员、专家成立检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县区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本行业领域要做到全覆盖,督查抽查本行业领域企业不少于20%。成立监管企业督导检查组,深入监管企业对各监管企业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监管企业要做到全覆盖,督查抽查监管企业不少于20家。(责任科室:市工信局各行业领域管理科室; 责任人:市工信局各行业领域管理科室负责人)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梳理整合局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工信监管行业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工信监管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夯实行业安全监管基础。(责任科室:市工信局各行业领域管理科室; 责任人:市工信局各行业领域管理科室负责人)

三是民爆行业管控措施。1.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流失到社会上造成危害,或造成爆炸事故的发生;2. 库区内严禁烟火,领取火工品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所有进入库区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打火机等物品;3.民爆物品库区设置围墙,顶部安装防护网,布置有摄像头、报警器,与值班室监控系统联网,可全方位进行监控; 4.民爆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房设置防盗门,按设有防静电门帘、档鼠板,布置有摄像头、报警器,与值班室监控系统联网,可全方位进行监控;5.库区内配备有大型看护犬;6.严格执行四人三岗巡逻值班,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7.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发料制度,发料前认真进行核对,坚决杜绝民爆物品错发现象的发生;8.做好日常库房内安全检查及帐物盘点工作。(责任科室:市工信局民营经济服务科;责任人:王乐标)

四是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已制定《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大对分管行业的监管力度。(责任科室:市工信局各行业领域管理科室;责任人:市工信局各行业领域管理科室负责人)

十五、市公安局

主要风险

一是民爆物品使用量加大。进入二季度,全市煤矿、非煤矿山等相继复工复产,特别是在我市境内的黎霍高速、壶关供水工程、平顺县挂壁公路崩塌应急处置等爆破工程项目陆续全面进入施工期。二是煤矿企业的日常民爆物品运输、使用环节将成为公安机关对民爆物品流向监管的重点。自省政府要求取消井下民爆库以来,民爆物品日常运输相对取消前日常运输频次、数量激增,因运输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加之煤矿以及黎霍高速等爆破作业项目点多线长,日常运输、领用清退相对频繁,民爆物品流失风险会加大,在安全监管上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三是安全大局意识存在淡薄。一些危爆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科室负责人等安全岗位的人员对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教育不同程度存在重用轻管现象,对危爆物品管理的重要性和危害程度认识不足,对日常管理制度重视不够、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现象。四是“九小场所”数量多、人员流动性大,对派出所负责人员培训不到位给消防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管控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危爆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日常监管。督促辖区内涉危涉爆从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监管队伍相关人员岗位培训教育力度,积极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素质,不断夯实管理根基。(责任科室:市县级公安机关;责任人:市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按照公安部、省厅要求,加大对涉危涉爆从业单位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安全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对违规操作、不严格履行职责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件。(责任科室:市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责任人:市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人)

三是严厉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坚持以打开路,紧紧围绕非法制贩、非法私藏、非法运输、非法使用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重大案件破案攻坚,形成强大的打击震慑声势。对现行涉危涉爆案件,要组织多警种同步上案,务必尽快破案、抓人缴物,迅速消除危害。全面排查掌握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掌握制危制爆技术人员等重点人员,依托公安大数据平台,强化研判分析,对扬言利用危爆实施违法犯罪的,要第一时间落地处置,严防形成现实危害。(责任科室:市、县公安局;责任人:市、县公安局负责人)

四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流失在社会上的危爆物品进行全面的清查收缴,特别是对涉危涉爆重点乡镇、重点村庄以及出租房屋和封闭式院落要实行民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务求收干缴尽。组织开展涉危涉爆隐患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盯住不放、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发生流失或引发事端。(责任科室:市、县公安局治安部门;责任人:市、县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人)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充分认识爆炸物品特别是非法炒制炸药、私藏爆炸物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举报人要落实奖励经费,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要从严惩处。(责任科室:市、县公安局;责任人:市、县公安局负责人)

六是进一步规范“九小场所”。根据《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引》(长公通字〔2023〕3号)要求,对公安派出所辖区范围内消防监督检查范围(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九种规模小场所”)的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及规范。(责任科室:市、县户政部门、各县区基层公安派出所;责任人:基层公安派出所负责人)

七是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能力水平。通过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专题培训会,对各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长、城关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所长以及潞州主城区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所长进行培训和实地培训辅导,帮助基层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任务、消除了困惑、提升了能力。下一步要将各县区组织专题培训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派出所民(辅)警人人掌握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知识,全力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科室:市、县户政部门、各县区基层公安派出所;责任人:基层公安派出所负责人)

十六、市气象局

主要风险

一是雷电灾害频发,易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煤矿与非煤矿山等易燃易爆场所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二是雷电容易引发森林草原、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以及电力、通讯等系统发生雷击事故。三是春季冷空气活动频繁,温度起伏较大,且多大风天气,空气干燥,后期全市森林火险气象条件等级升高,尤其清明时节正值祭祀高峰期,林区防火形势严峻。四是游乐场所防雷安全设施没有定期进行检测。

管控措施

一是要求各防雷重点监管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按期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主动接收气象部门发送的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人员对全市防雷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确保各企业防雷安全落到实处。(责任科室:市气象局办公室;责任人:宋凯)

二是做好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雷电、大风等预警信息,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做好雷电防护工作。(责任科室:市气象局办公室;责任人:宋凯)

三是组织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措施,提升公众应对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责任科室:市气象局办公室;责任人:宋凯)

四是联合文旅部门加强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科室:市气象局办公室;责任人:宋凯)

十七、市商务局

(一)餐饮住宿行业方面

主要风险

餐饮住宿业正逐步恢复,存在只关注经营业绩,安全工作放松的麻痹思想。清明、端午、五一假期客流量增大,用电、用气、特种设备使用量增大,不能及时检修会存在风险。

管控措施

一是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餐饮住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二是通过协会引导餐饮住宿行业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责任科室:市商务局服务业科;责任人:市商务局服务科负责人)

(二)成品油市场方面

主要风险

加油站属于成品油终端零售市场主体,与其它行业相比,存在公众责任发生的隐患较大、产品责任风险大、雇主责任风险大,油品运输过程中风险大等。

管控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为使工作不走过场,真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大检查工作。

二是组织监督加油站针对进销存台账填写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持续开展不间断检查。

三是建立培训机制,持续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提升,并在安全生产与日常自查的基础上强化监督职责,在工作中做到“严防、严控、严治”同步进行的措施。

四是鼓励加油站出台夜间错峰加油优惠政策,引导车主尽量选择在夜间加油。

五是在不影响成品油供应的情况下,科学安排油品运输时间,尽量选择在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之间卸油。(责任科室:市商务局运行科;责任人:市商务局运行科负责人)

(三)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管控方面

主要风险

全市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全面恢复,企业易出现存在关注经营业绩多,安全工作抓的松现象。加之端午、五一假期等重点时段经营场所人员密度大,促销活动多。企业用电(气)及特种设备等使用负荷增大,检修不及时易出现风险隐患。

管控措施

一是指导督促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持续做好属地重点商贸企业日常检查监管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市局适时抽查。

二是督促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重点商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与业务工作进行同步督查检查,推进全市商贸企业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责任科室: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责任人: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负责人)

(四)直属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主要风险

市商务局直属商贸企业经营场所人员密度增大,货品中转堆积,设施设备及电线线路疲劳运行及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防护能力弱等现象极易成为二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风险隐患,安全监管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事故。

管控措施

一是扎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各企业提前谋划开展好全员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要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考试和岗位规范作业培训。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员工扑救火灾的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22〕13号)的要求,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及时深入企业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各企业能够真正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到新高度。

三是持续做好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各企业持续开展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要看企业是否定期开展排查,是否建立了隐患台账,是否压实隐患整治责任,是否做到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管控,切实解决一批重大隐患问题。(责任科室:市商务局企业科;责任人:市商务局企业科负责人)

(五)境外投资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主要风险

对外投资企业易受当地政治活动、恐怖袭击、安全生产隐患、流行性疾病等影响。

管控措施

根据省商务厅及有关部门要求,督促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境外投资企业主体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提醒境外企业到当地使馆报备,共同加强风险防范。(责任科室:市商务局企业科;责任人:市商务局企业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