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地方煤矿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治市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潞安化工集团、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长治公司、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山煤集团晋东南公司,市直监管煤矿附属洗煤厂: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现将《长治市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强调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洗(选)煤企业要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全省洗选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积极完成标准化申报工作。

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洗(选)煤企业要按照《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规定,分级实施考核定级。

三、各洗(选)煤企业初验定级相关资料须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上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地方煤矿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长治市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规定》(以下简称“定级办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所有合法生产的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以下简称“ 洗选加工企业” )。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洗选加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一)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二)洗(选)煤厂及煤棚(仓)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通过竣工验收;

(三)洗(选)煤厂生产、运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建(构)筑物疏散及安全出口的设置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选煤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583)和煤炭行业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四)建立厂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厂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保护职工生命安全。

第五条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相关要求按《定级办法》第五至七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成立全市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矿安全科承担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煤矿安全科科长担任

第七条工作小组负责全市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等级申报初审工作。

    第八条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监管权限对洗选加工企业进行申请资料审查与考核定级考核定级结果报工作小组办公室,转请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第九条工作小组办公室收到经初审合格的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并按监管权限予以现场检查与考核定级。

第十条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二级标准化洗选加工企业,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现场检查与考核定级。

第十一条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洗选加工企业要重新开展自评申报工作。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长治市应急管理局、长治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


1.文件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