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办)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组织拟订我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审核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的编制、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
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我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价格,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基金监管科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