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医保全面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医保函〔2022〕36号)、市政府办公室《长治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医保多元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对中医药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总结前期中医日间病房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现决定延长试点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3〕36号)要求,做好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