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驻市、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规范“糖类抗原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规范“糖类抗原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71号).pdf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