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保局 山西省卫健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46号).pdf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