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明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全局学习宣传贯彻作出部署安排,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全局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医保法治建设过程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努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需要。四是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法治意识。

(二)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全方位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2年我市人均集采金额全省排名第1,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二是将我市DRG付费改革试点扩大至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组建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建立完善DRG付费分组动态调整机制和基准权重调整谈判机制,研究制定《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更加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三是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定出台新的《长治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将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由22种增加到45种,一类病种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二类病种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四是研究制定《长治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对象、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加强基金管理,规范经办服务,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按照《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提升医保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在全市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大轮训,违规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全市244家定点医疗机构累计开展培训1553次,自查整改主动退回违规金额800余万元。三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我局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900余家,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1600余家,追回医保相关资金1664.83万元。

(四)着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满意度。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开展“行风建设规范年”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简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大病缴纳程序,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自行集中缴纳调整为按月划扣医保个人账户10元方式进行缴纳。简化意外伤害报销程序,积极推行承诺制,外伤调查由事前稽核调整为事后复查,最大程度减少参保群众排队时间和跑腿次数,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

(五)落实重大决策管理规定,实现决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事项作出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部门、法律顾问、干部职工、群众代表意见,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市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医保工作中的作用。

(六)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妥善答疑解惑。2022年度,市医疗保障局共受理安某、叶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件,均进行规范办理,依法回应申请人信息诉求。规范办理市长信箱、省医保局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的咨询类案件,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认真、及时为申请人答疑解惑。同时,灵活采取微信公众号、发放图文手册等多种形式解读医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通过举办专题授课活动、部署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提升能力素质。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参保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医疗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谋划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坚持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二)将法治建设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党组书记、局长定期主持全体干部学习法治相关知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学习领会,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有序展开。认真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将党内法规制度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周周学”活动。

(三)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将述法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我局2022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问题

2022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放管服”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完善;二是医保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结合医保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五、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做好法治医保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提高医保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加强医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四是围绕“放管服”政策,进一步优化公共管理服务,加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理,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管理,让群众更便捷地享受医保服务。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