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特制定本单位考察工作方案。

一、考察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考察定于2024年6月18日开始,2024年6月30日结束。

二、考察对象

依据总成绩、体检结果,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共3名(考察名单见附件1)。

三、考察内容

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即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二)在校学习或待业、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

(三)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是否符合《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条件、要求和规定。

(四)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五)家庭主要成员是否符合聘用回避情况。

四、组织领导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按要求成立考察小组,采取函调函询、实地走访、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

五、工作程序

(一)单位网站发布考察方案,通知考察对象及所在村委会(社区)、所在单位。

(二)与被考察对象谈话,要求其写出个人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并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

(三)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对有供职单位和临时服务单位的毕业生,可由所在单位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或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材料。对暂无服务处所的未就业毕业生可由考察对象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材料,或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未落户人员只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即可)。

(四)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要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考察。

(五)查阅本人档案(含党员档案)及有关资料。

(六)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地针对每个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报告(约500字),并在材料上签字。对于考察对象确有明显违法违纪问题、存在年龄、学历造假行为、国家不承认其学历、涂改档案重要信息且严重辨认不清,以及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要求

(一)考察工作应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工作要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严格考察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并实行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三)考察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需回避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及时声明。


附件:1.考察人员名单.pdf

2.《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x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