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医保发﹝2024﹞12号)和《关于印发长治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3-4月对市直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信用评价考核。

根据现场考核评分结合日常表现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级,现将评级结果公示如下:

评为A级的医疗机构: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淮海医院、长治太行医院、长治爱尔眼科医院;

评为B级的医疗机构:长治市中医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北大医疗潞安医院(含集团内各医疗机构)、长治云峰医院、长治市威远手足外科医院、长治惠丰医院、长治清华机械厂职工医院、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医院、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长治盈康老年病医院;

评为C级的医疗机构:长治杏林康复医院、长治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长治华丰显微手足外科医院、长治城区妇产医院、长治市安神专科医院、长治市英中医院、长治市泌尿专科医院、长治长兴口腔医院、长治亿大口腔医院、长治市自愿戒毒医院、长治市贝森口腔医院。(备注:长治市英中医院为2023年新定点医疗机构,无重点考核指标;长治市泌尿专科医院、长治长兴口腔医院、长治亿大口腔医院、长治市自愿戒毒医院、长治市贝森口腔医院只开通门诊服务)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定点医疗机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