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单位参保登记

2.职工参保登记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职工/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01单位参保登记

一、服务对象

在长治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市和县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二)网厅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向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或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审核,办结。

四、申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批准成立、拆分、合并、分立、注销的文件。

(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

1.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分别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拆分、合并、分立:提供以上有关证照复印件和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的相关文件。

3.注销登记: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准予注销通知书》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编办文件或相应辅助材料。用人单位需无参保人员,无医疗保险欠费。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进度查询

现场查询或单位网厅查询。


02职工参保登记

一、服务对象

在长治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市和县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

二、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二)网厅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用人单位可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审核,办结。

四、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职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参、续保、停保、终止、在职转退休等)(加盖单位公章)。

灵活就业人员: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中国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下同);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参、续保、停保、终止、在职转退休等)。

温馨提示:

1.灵活就业人员转随单位就业参保,需先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暂停之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随单位就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先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或“山西医保”公众号办理暂停之后,由用人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下同)。

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

(1)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及或永久居留证原件。

(4)复员转业军人新参保:需持人事档案(入伍通知书、退役登记表、安置介绍信)。

(5)在职转退休:

企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表》或《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核)表》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拨款单位:《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或《公务员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6)停保:由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调出调令等基本人事材料。

(7)终止:派出所或医院、村社出具的销户证明、死亡证明或殡葬场出具的火化证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4.参保人出现服刑、死亡等停止享受医保待遇情形后,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该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五、办理时限

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六、进度查询

现场查询或单位网厅查询。


0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服务对象

不属于长治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户籍地或居住地县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或县区委托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线上办理: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城乡居民现场申报或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保暂停登记/城乡居民续保登记申请办理。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审核,办结。

四、申请材料

(一)户籍在各县区的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居住证。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暂停、终止、恢复)。

温馨提示:

1.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转居民医保的,需先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暂停之后,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2.参保人出现服刑、死亡等停止享受医保待遇情形后,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该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12月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参保人错过集中缴费期3个月内补缴的需全额缴纳个人部分及财政补助部分,超过3个月补缴的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人群除外),参保人登记后要及时缴纳医保费。

4.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农信社、光大、农行、中行、邮储、建行、工行、晋商)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微信缴费渠道为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5.参保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进度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状态查询】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完成缴费后,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开具社保缴费证明》模块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自行下载打印。


04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服务对象

因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机构类型、隶属关系、银行账户、单位经办人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二)网厅办理: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向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或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厅办理。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审核,办结。

四、申请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变更后的辅助材料。

温馨提示:

1.变更名称、法人、地址的:提供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变更后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经办人:单位证明及变更后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进度查询

现场查询或网厅查询。


05职工/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服务对象

因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二)网厅办理:用人单位职工可由单位经办人员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用人单位可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审核,办结。

四、申请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身份证件等关键信息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温馨提示: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复印件(非公安部门原因变更的可提供单位证明)。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进度查询

现场查询或单位网厅查询。


长治市医保局/长治市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0355-2020900/203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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