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住院周转率,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对医保基金的影响、减轻参保患者负担,根据市委、市政府《长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20〕1号)、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将省级医保定点医院日间手术治疗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45号)精神,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日间手术治疗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增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管理病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本次新增多少种日间手术疾病治疗费用?何时开始实施?
本次共新增320种疾病治疗费用纳入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管理。新增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管理病种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开展日间手术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管理。
三、参保人员采取日间手术方式治疗疾病享受何种待遇?
参保人员因患相关病种在定点医院采取日间手术治疗时发生的定额标准内实际医疗费用,由长治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照规定的各级支付比例结算支付,不设起付标准线,并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36兜底保障、医疗救助等待遇。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结算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93%,参保患者按照定额标准内实际医疗费用支付相应个人自付部分。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结算比例为三级甲等(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5%,参保患者按照定额标准内实际医疗费用支付相应个人自付部分。
四、2019年试行的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病种还在执行范围吗?
2019年试行的96种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病种继续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