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保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2019年2月2日,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挂牌成立后,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由政策法规科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并由局长亲自分管,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针对新成立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熟悉的情况,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根据规定,制定了《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查阅场所、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在充分利用长治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长治市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开各相关单位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件信息,利用美篇在网上公开日常工作动态。
在利用互联网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在实体大厅科学设置引导标识、设立咨询引导台、综合咨询窗口、摆放一次性告知单等,最大限度满足办事群众需求,利用政务大厅显示屏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示信息等。在政务大厅西侧设立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有效解决办事群众上班无闲办理业务问题。
(三)落实信息公开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长治市政务服务平台、美篇、大厅显示屏等,主动公开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信息和日常工作动态、会议信息等工作信息以及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2条,美篇公开信息140条,长治市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各相关单位行政事项清单59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26项,行政给付事项17项,行政确认事项70项,行政奖励事项85项,行政裁决事项7项,其他类权力事项91项,公开各相关单位公共服务事项792项,公开各相关单位行政许可办件信息8867条。2019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公开审查制度
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先审核、后公开”工作程序,强化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240 |
3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80 |
1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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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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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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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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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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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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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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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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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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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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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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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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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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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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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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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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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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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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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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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实效明显提升,但与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信息搜集、审核、发布、撤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还没有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还不够紧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各平台、各渠道信息公开管理责任和职能定位还不够明确。
2020年,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以抓好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围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结合我市开展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际,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尽快完善政府信息的搜集、审核、发布、撤销制度,积极拓展、整合公开形式和渠道,明确各平台、各渠道信息公开的管理责任和职能定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请查阅门户网站
1.长治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changzhi.gov.cn/
2.长治市政务服务平台网站
http://cz.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record=istrue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当中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系2019年12月19日启动“一枚印章管审批”之后,从23个部门划转至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320个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事项,处理决定数量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办件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当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是2019年12月19日启动“一枚印章管审批”之后,从23个部门划转至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事项。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