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审管发〔202214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33号)《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长审管发〔2020135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512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33号)《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长审管发〔2020135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务公开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坚持注重实效、方便基层、服务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工作要求

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交易结果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从政行为明显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着力打造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参照《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长审管发〔2020135号),严格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完善本级政府《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发布。牵头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根据《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长审管发〔2020135号)要求,公开事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公共资源拍卖6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52个具体公开事项。公开渠道按公开的不同领域主要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拍卖人网站等。(牵头单位: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优化升级。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内部流程标准化,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时开展抽查。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应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抽查内容,重点抽查本县区《公开目录》编制情况,相关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是否及时按要求公开。牵头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指导本县区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完成《公开目录》编制的时间表和具体安排;对涉及由多个部门的公开事项,应主动与相关责任部门对接,合力完成《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结合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对本县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反馈和处理发现问题,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序、取得实效。

(三)强化舆论环境。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畅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B(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