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适用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备注

 

1

信访事项督查

1、《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三十六条;2、2、《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的规定》

重点是查清基本事实、分清相关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采取听取被督查地方或部门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查询信访信息系统、约见信访人、听取信访事项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等方式进行

信访事项

办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