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体局、黎城县教体局、机关各科室市体校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产业公司: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在深刻汲取近期在国家、省、市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五一”日期间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节前认真组织开展对体育类公共的安全隐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场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内防控重点场所,特别是近期降水天气增多,短期伴有较强降水的季节性气候的特点,加强节日应急值班、校园安全管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公共体育场、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活动,及时启动“熔断”机制。

(一)加强节日应急值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

(二)校园安全管理。市体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利用班会等形式做好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学生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假期前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教育学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所属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要从防盗、防火方面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寒假前完成整改。

(三)高危险性体育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重点对游泳、攀岩、漂流等场地的设施设备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经营者是否将许可证、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经营期间是否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是否将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做出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四)加强各类体育场馆的安全和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要求,针对近期出现的持续降水天气情况在室外线路接头、室外电源防水装置、各类充电装置等容易发生漏电、接触不良引起的火灾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体育场馆、体育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演练,特别是对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整治各类体育场所、场馆违法违规用电、用气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行为。

(五)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赛事及活动组织过程中,体育赛事与大型群众体育活动主办者及承办者要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对赛事及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搭建的临时建筑及水、电等检查事项,要逐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根据赛事、活动实际情况,在现场播报安全注意事项或在现场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公告,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和设备、药品等;制定赛事、活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根据赛事、活动项目,限定参与人员范围。激烈对抗性、高危险性项目如游泳、攀岩等,需严格限制参与人员年龄,并要求出具体检证明,赛前要对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审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五一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狠抓落实,班子各成员要具体做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责任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将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强化体育职能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隐患“零漏洞”,对一切事关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市体育局督查组,将持续对各单位“五一”假日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加大事故问责力度,对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制度规定不执行、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企业,对安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上级部署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非法违规查处不得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长治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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