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庆宏委员: 

  您在长治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优秀运动员待遇和加强安置保障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14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大运动员在各类竞技活动中为国家争得荣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振奋民族精神作出了较大贡献。妥善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关系到运动队伍的长远建设,关系到体育后备人才的来源,关系到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一、加强对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就业就学打好基础。要从根本上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问题,必须不断提高运动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他们的竞争实力。认真抓好运动员的文化学习,进一步加大对运动员进行系统的文化教育的力度,不断提高运动员的科学文化水平;要研究制定符合运动员特点的课程和教学内容,运动员的文化教育要从基础抓起,确保每一名在役运动员除了完成训练、比赛任务外,较好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运动员有足够的文化学习时间和较好的学习环境。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加强对运动员的职业技术培训。积极联系院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支持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术培训工。鼓励运动员参加单位自办或委托其他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社会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使运动员具备“一技多能”。 

  三、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就业安置渠道,鼓励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工作,要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宽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引导运动员转变就业观念,主动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市场自主择业,鼓励退役运动员创建体育经营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负责人:谢惠兰 

  承办人:杨波 

  联系电话:0355-2030142 

    

  长治市体育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