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政办发电【2018】8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加大领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统计能力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统计信息对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利,效果明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概括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长治市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许保中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孟明为副组长,同时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局办公室和综合科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进度要求。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办公室、综合科分别对市局政务信息、县区统计动态对和经济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为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服务政府和社会公众,我局严格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加强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统计数据信息,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促进统计数据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治统计信息网全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处理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接受公开统计信息咨询103次,其中咨询电话咨询75次,函件或当面咨询接待45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7年,我局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不够,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四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文明科室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五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