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在信息中心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统计能力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统计信息对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编写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长治市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许保中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孟明为副组长,同时下设办公室,从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综合科和执法队人员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进度要求。
(二)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办公室、综合科分别对市局政务信息、县区统计动态和经济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为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服务政府和社会公众,我局严格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加强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统计数据信息,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促进统计数据信息公开。
(三)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我局依靠报刊、电视等媒体,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依法行政宣传月以及经济普查宣传月等重大活动节点积极宣传统计工作的最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长治统计信息网全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6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占总数1.6%;日常工作动态139条,占总数56.5%;统计信息64条,占总数26.0%;行政权力9条,占总数3.6%;依法行政22条,占总数8.9%;依申请公开6条,占总数2.4%%;年度报告1条,公开规定1条。2018年,我局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度根据《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都按照相关规定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共处理6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属于统计信息咨询,全部回复意见,但是有五条信息超越了市级统计信息咨询范围,未作具体信息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接受公开统计信息咨询112次,其中咨询电话咨询77次,函件或当面咨询接待35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等问题。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统计工作抓紧抓实。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对信息发布前和发布后的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和规范。
三是加强学习,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为目的扎实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和政策解读上下功夫,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长治市统计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