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治市统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注重政治引领,组织领导保障有力。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站位。我局第一时间向委、政府汇报省局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工作落实5月,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统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切实压实党政领导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11月,市委、市政府集中学习新修改的《统计法》,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强化重点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对法治工作的统筹部署,印发《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法治工作,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落实落细8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会上对重点法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和部署,确保全年法治工作取得实效。11月,举办全市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培训会,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详细解读,推动全市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三是统计法进党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12月,在市委党校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讲活动,为市委党校第5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专题授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

(二)坚持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统计监督。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印发《长治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聚焦统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动排查治理在防治统计造假、强化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3月,深入县区对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有力推动县区工作落实,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年初,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月,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9月,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深入“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自觉性。三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且下发至各县区统计局。市局按月向省局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立足各自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内容。

(三)突出行业特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一是创新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5月,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年普法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9月举行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举办宪法宣传周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视频彩铃等形式,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万余份,向群众普及统计法基础知识和依法统计基本理念,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法治培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加强专业人员法治培训,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各专业培训内容中,做到法治培训全覆盖,全年共培训五千余人次;加强执法人员技能培训,通过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防惩统计造假意识。定期召开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以及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全省有关统计法治文件精神,学习关于防惩统计造假有关重要文件,对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干部从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过去一年,长治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统计监督能力有待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5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推动法治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继续推动专项整改。按照相关要求,继续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扎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的普法活动,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统计造假、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本领,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