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统计法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为核心,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统计法治保障。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在思想认识上下足功夫,统计法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站位。3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别听取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4月,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认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将防惩统计造假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要内容,持之以恒抓好法治学习教育。三是强化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对法治工作的统筹部署,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明确全年重点法治工作,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落实落细。
(二)在宣传教育上下足功夫,统计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一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抓好“关键少数”。4月28日市委党校第5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1月23日第20期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进行统计法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培训内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主动将统计普法贯穿于各专业培训会、工作调研、数据质量核查等统计工作中,今年共开展市级培训三十余次,辐射面达千余人次,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有力保障了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9月20日,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举办全市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展现经济普查服务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五经普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使群众进一步全面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和观念。
(三)在执法检查上下足功夫,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扎实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7月,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深入沁县、沁源县认真开展执法检查。8月,配合省统计局对全市规模以上统计报表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自觉性,从源头上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全市对万余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并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生态环境。三是扎实开展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8月,全局召开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会,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件。10月全市法治业务培训会上,对县区案件进行通报,并对全市统计法治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全市统计系统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行为的危害性,切实从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筑牢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思想防线。
(四)在专项整治上下功夫,统计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部署会,传达全省部署会精神,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内容,确定完成时限。为推进工作进度,召开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县区局长会,就整治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再推进,并深入12个县区进行实地督导,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全面自查自纠。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和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情况五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强化协同抓配合。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长治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试行)》,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积极参加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联席会议,强化部门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深化对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和认识,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坚持科学谋划,认真部署法治工作。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工作落实。围绕新形势下统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和统计部门的责任担当,多次研究部署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取得实效。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在《长治日报》发表《统计法》颁布40周年署名文章,扩大统计法社会影响力。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基层统计队伍培训不够,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综合素质有待加强。
(二)基层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效果不明显,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现象,对统计调查对象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公众统计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诚信守法、求真务实的统计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继续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面摸清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起底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同时加强源头数据审核、核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可信。
(二)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长治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在治本上狠下功夫,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