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部署要求,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务实笃行服务全方位转型,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持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贡献统计力量。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切实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认真抓好专项治理行动和省委巡视统计工作专项检查问题检视整改。深入开展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总结专项治理行动经验,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监督的有力举措。着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加大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严格按照标准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对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加大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继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信息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县级统计部门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制度。
(二)全力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今年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当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必须举全系统之力抓好各环节工作,确保普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强化普查组织领导。各级普查机构要坚决扛起普查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调研督促指导,统筹调度普查现场登记,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合力做好普查工作。要持续做好普查保障。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两员”报酬补助,提高“两员”队伍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持续深入开展普查宣传,营造良好普查氛围。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聚焦普查登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跟踪做好“两员”再学习、再培训工作,督促指导“两员”深入企业商户,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查实情报实数,规范细致做好普查数据采集、核实与上报工作。要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不折不扣落实普查方案,把依法普查、质量第一要求落实到普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数据审核主体责任,坚持随报随审和逐级审核。加大核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事中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加大投入产出电子台账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总量数据和结构数据协调衔接,客观反映全市经济发展实情。要做好数据的发布与利用。及时发布普查公报,做好普查数据解读,精心编印普查资料,深入开展普查数据专题研究,充分应用普查成果。
(三)深入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紧跟省局统计改革步伐,完善长治统计体制机制。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制度。认真做好普查年度GDP统一核算,紧跟省局步伐,探索做好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准备工作。深化碳排放和能耗核算方法改革。认真落实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开展全市2022、2023年度碳排放核算。深化能耗核算方法改革,持续提升原料用能及新增可再生能源统计核算能力。优化人口和就业统计。完善人口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利用大数据辅助开展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加强人口变动趋势和生育形势监测分析。推进其他领域统计改革。完成省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试点任务,加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关键作用的统计监测。完善科技创新领域统计,开展重点企业研发和企业创新季度专项调查。加强“两纲”统计监测。创新农村统计调查方法,规范用好农情观察员联系制度。
(四)强化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统计监测。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和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统计监测。聚焦能源革命,加强煤炭、非常规天然气和电力等主要能源品种生产的统计监测,强化对煤炭稳供、新能源发展、节能降耗等监测分析,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研究。聚焦新动能培育,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做好对制造业、高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统计监测。聚焦城乡融合,扎实开展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逐步建立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基础数据库。聚焦高质量发展,紧盯省局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变化,扎实开展我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
(五)优化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服务科学决策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也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统计分析服务。持续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敏锐把握经济运行新特点、新变化,准确研判宏观经济走势,强化统计预测预警能力。围绕能源革命、构建一流产业生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大分析研究力度,及时监测重大战略推进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实施科学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要加强统计数据服务。根据党委政府领导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关切,聚焦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快速反应,及时调整完善统计资料产品,不断提升统计资料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要加强统计宣传服务。进一步拓展数据发布解读内容,结合全市工作重点、社会热点和统计工作实际,强化专业数据解读,敏锐跟踪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展现长治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亮点,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网站、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严把发布内容政治关。
(六)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变革统计生产方式,持续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长治统计数据库应用平台和长治统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配合完成国家统计云山西配套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配合省统计局实施涉密网络建设工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保障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七)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立足新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任务,全面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统计工作效能。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理。严格落实随报随审制度,加强数据生产各环节审核把关,持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增强指标数据间的协调性、匹配性。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新入库单位和基层统计部门业务培训,持续提高统计人员履职能力,推动基层统计工作实现质的提升。完善部门信息交流机制。稳妥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加强“准四上”单位跟踪监测,推动达规企业及时入库入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