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同时,对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有效维护,及时有效回复处理网上投诉举报,重点对履职信息、通知公告公示、监督抽查类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和咨询投诉类等栏目进行维护更新,2024年发布履职信息145条、监督抽查类和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31条、市长信箱和咨询投诉类信件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查漏补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政策解读内容可读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信息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素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度报告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方面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增加信息发布形式,提升信息质量。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等信息,通过图文图表、漫画、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同感,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24年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