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同时,对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有效维护,及时有效回复处理网上投诉举报,重点对工作动态信息、监督抽查类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和咨询投诉类等栏目进行维护更新,2021年发布工作动态178条、监督抽查类和食品安全类信息22条、市场信箱和咨询投诉类信件40余条。特别是我局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施行领域进行了拓展,以《长治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准,结合我局审批监管实际,公开了市级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情况,充分体现了我市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和监管特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平台互联互通不够。行政处罚、“双随机”日常监管等信息分别在不同平台,以固定形式进行公开,各平台不能互联互通,不能在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场监管平台统一公开。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逐步实现各平台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还存在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有效公开各类信息,更好方便群众。

2.认真处理好网站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聚吧,让人民群众满意。

3.推进能力提升。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对涉及科室和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