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在完成好第一批市级农业、旅游服务、餐饮服务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现就组织申报第二批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服务业方面,重点围绕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现代物流、高新技术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金融服务、康养服务、校园餐饮服务等领域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农业农村方面,重点围绕以标准化促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开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自愿申报;

(二)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及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三)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通报批评以及媒体曝光;

(四)所在地政府(或承担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将标准化纳入相关规划或重大项目,能够为试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五)体现行业特色,承诺并明示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对行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程序

(一)试点承担单位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内容事项填写《XXX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在试点承担单位、保证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签字盖章,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试点范围确定的重点领域,会同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择优确定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并下达立项计划。

四、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标准体系。结合试点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收集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资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企业(单位)的治理结构,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编制标准体系框架,明确现有标准、规划待制订标准,确保各环节有标可依,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
    (二)制订相关标准。围绕标准体系框架,有步骤、有计划地制订标准。按照统一、简化、协调、优化的原理,将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转化为企业(单位)可操作、可量化的企业标准(规范),同时将试点企业(单位)的技术、管理经验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不断增强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应性,提升试点单位的标准化整体水平。
    (三)组织标准实施。开展标准化相关理论、专业知识和具体标准的宣贯、培训,使全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强化对标、贯标、达标、提标,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定持续改进具体措施,确保与本行业、本单位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实施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总结推广。每年度确定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试点总结。咬定“试点探新路、示范树标杆”的工作目标,创新试点模式,探索本行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机制,推出试点的标准、经验和品牌。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局要结合本区域的特色、优势,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各方面支持,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注意发挥企业(行业)标准化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申报质量,推荐具有综合性、创新性的试点项目。

(二)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升试点示范效果,增加辐射面;力争让标准化工作理念深入人心,成为提高工作效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有力支撑。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标准化、了解标准化、自觉对标用标的良好氛围。

(三)今后推荐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原则上从开展过市级标准化试点合格以上项目中产生。

(四)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书一式四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 系 人:程红波 

办公电话:0355-2033995(手机13835588844)

电子邮箱:czbzglk@163.com

附件:XXX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1.附件:市级试点申报书.doc
2.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