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目标任务,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纲要》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党组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及时调整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组,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构建了上下贯通、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在市场监管实际工作中,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水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行政应诉工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审议。 

  (二)领导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市局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明确将法治理论作为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民法典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0年,党组中心组、各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学习22次。同时,领导班子成员常态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文件作为常规学习内容,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方法,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基层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进程。 

  二、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 

  (一)夯实制度基础。市局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在2019年制定议事决策相关制度、机关工作制度、法治建设制度51项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限时办结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督办预警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等多项行政处罚工作内控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完善了包括“一个实施方案、三类文本、四个办法、五个清单、九项制度”等22项配套制度在内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体系。为每个办案科室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设置了2个询问室,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完成了市局、2个派出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审查确认了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人员名单,市局机关122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发了新式行政执法证件,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68名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对市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为推动实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奠定基础。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办案机构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等规定。法制机构在对案件审核的过程中,加大了对办案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力度,全面审查处罚建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尽可能避免出现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8月,省市场监管局对长治市局、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潞州区局、长子县局、壶关县局2019年至2020年5月之间的20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市局将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了转发,同时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结合日常行政执法办案实际,总结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全面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四)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对机构改革后现行的以本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涉改机关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最终保留5件,废止6件,建议修改1件,将清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对新制定的《长治市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和《长治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法制审核。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对2件涉及市场监管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拟修改建议。对《沁源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等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及听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共组织协调5件行政应诉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业务分管局领导6次出庭参加分管领域行政应诉庭审活动,出庭率100%。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已全部办结并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共开展3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 

  (六)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创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向省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报送典型行政执法案例8件。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9月15日,组织市局机关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部分执法人员到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旁听1起涉及市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审庭审;12月,市局1名分管领导参加了市直机关领导干部集中旁听庭审活动。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聘请山西申慧芳律师事务所为市局法律顾问,为市局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市局推荐“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第三届长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各1名。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长治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21个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推动了全市法治建设。 

  三、创优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 

  (一)深化简政放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长治市创优营商环境80条》,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凡符合长治发展的项目和经营主体,全面放宽准入条件,不另设门槛,不隐性限制。特种设备审批时限由21个工作日压减为10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为100%,全年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972台(套)、气瓶充装许可证17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2099人。积极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衔接配合,简化食品药品和工业产品行政许可现场勘验流程,规范勘验标准,压缩勘验时间,加强证后复检验收,取得了简政与便民的双赢实效。 

  (二)完善监管方式。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公平、阳光、透明监督检查,减少对企业干扰。全年“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10批次5355户,归集市场主体基础信息18.5万条,指导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26次,实现了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企业年报率达到92.57%,市场主体活跃度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政策措施定期评估机制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清理妨碍长治市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350件,切实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提升服务水平。举办食品、药品、餐饮、医疗器械、计量、标准、专利等专项培训136场次,培训企业人员1万余人次。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279家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抵押,主债权金额69.65亿元,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始终坚持“强监管、重处罚”原则,实行“日常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治理”三管齐下,全方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了特种设备、合同格式条款、食用油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32项集中整治和专项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423件,罚没款4383.6万元,案件数和罚没款数均为全省第一,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市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行为,查办案件449件,罚没款203万元,确保了市场质量、供应及价格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6月19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案件查办工作交流会在长治市召开,市局执法办案“十提工程”经验作法在全省推广。 

  (二)突出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巩固重点领域安全形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协调配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长治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长治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措施》,实现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同抓、同管。查办案件984件,罚没款446.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起,巩固了食品安全平稳向好态势。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查办案件554件,罚没款142万元。在全省率先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对30家药品零售企业采取暂停销售措施,严厉打击了扰乱市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9月11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局长焦红到长治市调研,对市局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给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加强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查办案件34件,罚没款139万元,确保了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12315接办、转办、查办、督办、反馈机制,坚持24小时受理,做到“快接、快转、快查、快结、快反馈”。深化12315“五进”工作,新建服务联系点100个,完成各县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覆盖,实现百家企业入驻,提升了维权效率。2020年共受理各类咨询37100件,其中咨询29041件,投诉3441件,举报31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129.41万元。切实加大对霸王条款、个人信息泄露、预付卡跑路和汽车销售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力度,从严查办侵犯消费者权益案65件。所有县区建立消费者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了维权执法一体化。围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开展了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发布消费警示提示80条,制发12315宣传手册2万余份。实行平台大数据月分析通报制度,对消费者投诉量位列前十的经营者进行约谈。在全市创建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5条、示范店202家,进一步提升了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五、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积极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20年上半年疫情结束后,从5月份开始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计量检定工作、标准化工作、疫苗监管体系评估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流通监管、药品监管、化妆品监管等业务培训。11月开始,举办了市场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业务培训活动,各科室轮流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授课。积极参加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省药监局举办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议、全省药品监管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等。以赛促训,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人员参加了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的“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省药监局举办的“两法”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参与率100%。组织市局全体在职人员参加了《党纪国法知识测试》,选拔2名市场监管人员和2名企业人员参加了省药监局举办的“两法”知识竞赛。组织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学习,学习课时不少于50个学时。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常态化抢抓国际计量日、安全生产宣传日、质量月和安全用药月、世界标准日、中国专利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以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纪念宣传、组织知识竞赛、宣传活动“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利用局机关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新闻宣传、发布公益广告、在局办公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标语、在市电视台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5月,市局参加了长治电台关于化妆品安全知识的专题访谈,采取问答的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10月,开展了《民法典》的学法宣传活动。积极进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长治市第一中学校、长治市潞州区紫坊小学校被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和山西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山西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同时报送“标准化资金补助”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一项。2020年,共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发布宣传信息10余万条,普法宣传信息多次被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长治日报、上党晚报等省、市级媒体报道转载。形成了普法宣传工作的强大声势,营造了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宣传氛围。2020年10月22日,长治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市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  

  以上是市局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设备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简单等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大力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