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4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出租、出售行为,山西省住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及山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了车位、车库销售纳入商品房管理,预售车位、车库的资金应当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建筑区划内可出售的车位(机械车位除外)、车库可以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办法》明确了哪些车位能卖,哪些车位不能卖只能租,并明确了人民防空工程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出售,只能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本《办法》的出台,解决了开发商车库(位)销售难、办证难、租赁难的问题,让车库(位)出售和出租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合法。
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