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从业单位从业行为,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维护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计划开展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从业单位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全市审批的在建和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在建项目重点检查人防工程建设、设计、监理、质量监督、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等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和从业人员履责履职情况。竣工项目重点检查公用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

以修建的人防工程为载体,在检查时间范围内,抽查部分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资料,重点检查在建(竣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标准情况,监理单位资料、施工单位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竣工项目联合验收情况和验收资料备案情况。

(二)对人防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从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公用人防工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日常维护与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人防通风设备、设施、器材、指示标识是否完好齐全;人防用电设施、电器、线路是否安全;人防工程内建筑、结构、防护设施设备平时使用情况及用电、消防等安全状况,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三)对防护(化)设备生产企业生产与安装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的检查

对本市防护(化)设备生产企业本年度生产的防护(化)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四)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企业工作质量的检查

对本市本年度开展的检测(验)业务情况进行抽检。

三、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一)时间安排

检查拟于4月份开始,贯穿全年,具体实施检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工作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1.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一是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抽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听取各责任主体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质量行为、质量控制等情况的汇报,现场提出质询。三是查阅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技术规范。四是查勘工程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必要时,要求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检测。

2.对人防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采用查阅资料与查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对防护(化)设备生产企业生产与安装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的检查。一是结合建设项目实地检查防护(化)设备安装质量情况。二是通过深入企业查阅相关资料与查看加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防护(化)设备生产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4.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企业工作质量的检查,采用查阅资料与查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检查组依据检查内容和标准逐项落实检查要求,及时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四、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进行处置。根据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进行失信认定,推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此次检查将作为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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