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政办发电〔2018〕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我局(原煤炭工业局)立足于服务煤炭企业和基层部门,以接受社会监督和改进工作作风为目的,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日常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长治市煤炭工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公开指导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架构,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扎实深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方案,科学部署。我局结合煤炭行业形势,依据《长治市煤炭工业局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原则、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其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求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及时梳理政府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由分管领导对每条信息做严格的审核,对可公开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在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更新等工作。

  (四)健全制度,严格执行。为了更加的严格把控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来源的及时性,制定和完善了《长治市煤炭工业局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长治市煤炭工业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制度》、《长治市煤炭工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长治市煤炭工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各项制度。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们及时把单位领导、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等信息及时公布,总体运行效果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及网上公开基本做到全面、及时和准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170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信息、法律依据、决策信息、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方面。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要求对“两图”、“两清单”进行了更新;对我局的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其它行政权在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更新;对审批前置申请材料和依法行政中三项制度进行了公布;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审核,层层把关,防止出现保密、错字、内容不符的信息在网络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接到1起咨询。

  接到咨询后,我局立即责成专人联系本人,并当面对本人所提问题进行沟通和解释,取得了本人的理解和认可。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程度还不够高,对于信息公开内容的界定不够明确,公开内容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足,工作不够细致,距离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在2019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人员、经费的配置,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信息收集,提高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全面,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