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一、稿件审核 

  各科室要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二)复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二、稿件校对 

  全部稿件都应由专职校对人员负责校对。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对校对质量负责。专业校对不低于三个校次。对于重要信息,应在“三审三校”的基础上进行全文书面诵读。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