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办公电话:0355-3016925

  投诉电话:0355-2023084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3013663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电子邮箱: a3016925@163.com 

  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确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组织实施煤矿安全执法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

  (四)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一通三防”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市煤矿灾害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实施产能、产量监控;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协调组织全市煤炭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八)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规程和标准;统筹全市煤炭行业科技和信息工作;负责科技手段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预审上报。

  (十)负责全市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驻矿安检员资格的考核、培训等。

  (十一)指导全市煤炭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各类煤炭基金、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营销策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调度全市煤矿的生产和销售。

  (十三)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