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办公室(机关党办)

  办公电话:0355-3016925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3013663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电子邮箱:a3016925@163.com 

  主要职责:

  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运转。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印鉴、接待、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承办党组会议,落实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群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信访、维稳、保卫等工作。

  负责全市能源领域财务指标的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资金的代扣代缴工作。监管所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机构名称:编制人事科

  办公电话:0355-3020656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的职称评定工作。承担全市能源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扶贫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牵头研究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改革建议,拟订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地方性能源管理办法、规定。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机构名称:发展规划科

  办公电话:0355-3041023

  邮政编码:046110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探索建立能源开发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和政策,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并按程序组织实施。承担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按市政府规定权限,组织审批、核准、审核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能源领域(煤炭行业安全除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联合执法,组织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能源产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市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参与协调全市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产、运、销、价的调节。

  机构名称:煤炭科

  办公电话:0355-3032889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主要职责:

  负责煤炭行业(煤炭行业安全除外)管理。拟订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资源开发规划管理,对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提出初审意见,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煤矿、洗(选)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试运转审批,并负责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改扩建(含技术改造)审批。负责全市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市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煤炭质量管理。承担煤炭改革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电力和节能科

  办公电话:0355-3018658、0355-3018921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主要职责: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订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市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拓展电力外送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改革相关工作。

  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市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落实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机构名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

  办公电话:0355-3031207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主要职责:

  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落实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落实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相关政策,拟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改革相关工作。

  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落实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落实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