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依法履行能源行业管理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能源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了全市能源行业健康发展。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抓好关键少数法治建设引领作用。根据局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制定《长治市能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工作清单》《长治市能源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统筹推进能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政府建设同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开展年终述法和考核评议。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制度,制定《长治市能源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能源系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为载体,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
落实制度提升依法履职效能。认真落实《长治市能源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长治市能源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贯彻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实现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发布等均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优化审查方式,提升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对《长治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文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性文件的内容。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申慧芳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把好我局有关工作的法律源头关,促进我局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二)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54号),新承接1项行政审批事项(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更新,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提高能源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运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宣传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确保党员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充分发挥微信、多媒体、“学习强国”等学习宣传平台,结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机,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与能源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政策,提升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储备与能力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网络培训管理,定期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督查,150余人次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抓好学法用法考试。今年以来,对拟提拔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依法执政本领、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根据《监管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能源领域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扎实开展有限空间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检查110次,发现隐患723条,有效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双公示”信息。
(三)加大普法宣传,促进提升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
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根据局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度《长治市能源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方式和时间节点,建立普法台账,逐项跟踪落实。
广泛开展社会普法。狠抓全流程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管理服务等过程。今年以来,我局在《长治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对社会公众进行政策解读,促进社会公众理解和认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日常工作中立足能源行业管理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日常调研、执法检查等时机,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指导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及相关人员宣传能源系统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庆、12•4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和宣传日的宣传作用,以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展板、宣传资料、海报等为载体,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安全生产、环保、节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历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法治意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及时发布行政处罚案例。积极参加现场旁听法院公开庭审,组织机关领导干部观看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视频,线上线下学习感受行政诉讼庭审完整环节,深入了解出庭应诉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加深对行政执法程序性、规范性、合法性的认识。积极推动行业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加强能源行业企业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广泛利用门户网站、微信、长治交通广播“应急之声”栏目、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图册、宣传彩页等线上线下方式引人入胜地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因地制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微景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丰富,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有时流于形式,效果不太理想。二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强,没有摆正业务工作和普法工作的关系,学法、用法、遵法的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未单独设置法制科室,人员配备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在差距,在工作推进中缺乏专业力量与发展后劲。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长治市能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地完成了能源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能源系统法治建设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持制定《长治市能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工作清单》《长治市能源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建立主要负责人抓总、分管领导协调、职能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法治工作格局。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恪守能源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贯彻落实《长治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按照要求开展好年终述职述法,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长治市能源局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扎实开展年终述法,促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融入立法、执法和监督检查全过程。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释法、普法和政策解读,提升全系统法治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针对性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常态化推进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能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推动能源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长治市能源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