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33号)要求,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所涉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长治市能源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现予以公示。
长治市能源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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