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为切实提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提升我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技术服务水平,促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山西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气法函〔2023〕28号),长治市气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资质单位做好迎接考核准备。

一、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二)《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气发〔2022〕71号)

(五)《山西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晋气发〔2022〕84号)

(六)《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317-2016)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项目时段

(一)考核对象

1.山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名单:

山西赛恩志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祥云雷电防护检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山西潞安配售电有限公司

2.2023年度在晋从业的省外检测机构质量考核名单:

本溪普天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华云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请上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务于2023年8月1日前与长治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55-2046449。

(二)考核项目时段

本次考核项目时间段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三、有关要求

(一)长治市气象局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组会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通知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应准备材料、检查时检测机构应在场人员的要求,以及签署承诺书等。

(二)各被考核单位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务必保证真实性,并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如发现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等现象,将直接判定为严重不合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考核结果将记入检测单位的从业记录,作为对检测机构信用评级、资质延续、升降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