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山西省气象局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安排,长治市气象局将对本辖区的检测机构和检测项目进行质量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0年1月份以前取得山西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2.在长治市辖区内从业的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二、考核内容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0修订)、《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等要求进行,包括综合考核和检测项目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8月15日。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考核项目时间段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2.被考核单位应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认真统计梳理检测项目,并保持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等现象,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相关检测单位主动与市气象局联系,准备考核资料,确定考核时间。

  4.考核人员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廉洁自律。考核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长治市气象局联系人:李绍魁   电话:2046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