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红十字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完善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进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是联系社会弱势群体的桥梁和纽带。结合我会工作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2020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博爱送万家、捐献造血干细胞、应急救护培训、救助弱势群体等工作动态和各种信息45条,通过微信公众订阅号主动公开信息198条,通过本地电视台、《上党晚报》、《长治日报》及时报道我会重大信息15条,为公众对市红十字会信息的及时了解提供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反映本职工作的信息上,存在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的现象;稿件数量和质量以及多样性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并在月底梳理、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推进;以信息公开为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公开使群众能够方便准确查询和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微信公众平台要学习优秀公众号的经验,并创新模式,发出正能量声音,讲好红十字故事,增强微信公众号的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程,2021年,我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长治市红十字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