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红十字会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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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36303514/2013-00321
  • 成文时间:2013年03月14日
  • 发布机构:市红十字会
  •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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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红十字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4      发布机构:市红十字会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治市红十字会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会梳理全年信息公开的情况,现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是联系社会弱势群体的桥梁,我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救助弱势群体。核心工作为“三救三献”(救灾、救助、救护和无偿献血、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器官遗体)。在信息公开中,我会也特别注重对此类信息的公开。在2012年,我会通过本会网站及时发布救助弱势群体、捐献造血干细胞、博爱送万家等工作动态和各种信息,并及时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进行回复和反馈,通过本地电视台、《长治日报》、网站及时报道我会重大信息,为公众对市红十字会信息的及时了解提供了便利。

  本年度,我会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完善公开平台方面取得了进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等,我会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3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3.2%,政策法规1条,占3.2%,工作动态29条,占93.5%。

  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会2012年度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201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会在网站上的咨询处理条数3条,咨询的主要内容有申请救助、捐献器官、自愿加入爱心队伍等内容。咨询处理的措施主要有,提供联系电话、申请程序、登记途径等方式予以回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会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会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支出和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的质量方面还需要提高,特别是反映“三救三献”等本职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不够深入;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并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推进;以红十字会网站为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公开使群众能够方便准确查询和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程,2013年,我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推进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