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14年度长治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共四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长治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载体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了保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本单位以长治市红十字会网为主要载体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对照公开范围,及时公布更新相关信息,为公众查询公开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有效途径,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除涉及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性文件基本可在5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其他绝大部分信息均在1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特别是在去年捐款工作中,我会以强力的责任心及时高效的将捐款名单在网站进行了公开,方便广大爱心的群众的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长治市红十字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1条。其中:
(一)工作动态信息79条;
(二)统计类信息122条。
此外,长治市红十字会还通过召开其它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有力推进了保监局政务公开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长治市红十字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2016年,长治市红十字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2016年,长治市红十字会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长治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对有关制度理解掌握不够到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长治市红十字会将按照省红十字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开载体、加强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建立健全监督评议机制,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动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长治市红十字会互联网网站的内容维护,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