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4个部室 。

  (一)办公室(编制3名,职数1名,工勤人员1名)电话:2121503

负责市红十字会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秘书、机要、保密、档案、印鉴、来信来访、文电处理及综合性会议和较大型活动的组织;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及国内外捐助款物的管理;负责党务、外事、对外合作与交流、引进项目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编制2名,职数1名)电话:2154281

负责各级红十字会的组织发展与建设,会务知识的普及教育、专兼职干部的培训;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与监督指导;组织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与交往;开展红十字工作理论研究;负责宣传贯彻、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协助政府监督、检查上述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的宣传工作;完成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赈济救护部(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指导备灾仓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培训救灾骨干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积极参与救助灾民;负责向上级红十字会通报灾情,发出救援呼吁,组织社会募捐;负责赈灾款物的分配,救灾物资的采购,协助财务部门进行赈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

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在全市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负责开展对特困人群的救助工作。

  (四)事业发展部(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开展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的宣传、登记、接受工作;指导冠名红十字的医疗机构、经济实体的建设;协助政府开展对台事务;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