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治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动新时代我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方案》明确了我市红十字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着力提升三救三献核心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红十字基层组织、会员、志愿者等组织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做出积极贡献。

   《方案》强调,红十字会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依法治会,认真履行职责;必须坚持人道宗旨,服务困难群众;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健康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深入推进改革,增强我市红十字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

  《方案》从七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治理结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二是以“三基建设”以及信息化为抓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公信力建设。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政治坚定、本领过硬、敬业奉献、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红十字干部队伍。四是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红十字公益事业。五是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六是深入宣传红十字精神,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引领新风尚。加强红十字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七是加强党的领导,加大党委政府对红十字工作的支持力度。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积极稳妥实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